Page 237 - 《社会》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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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1·1

           囊括,并且发挥了沟通城市和乡村的功能。 这群人中不断出现的政治家
           和思想家提出适应时代变化的文化号召和对传统的保护, 使英国走向
           由中庸的自由主义者所主导的道路。
               费孝通并没有完整论述传统中国绅士的多重性格, 他在类比韦伯
           和托尼关于英国绅士与共同体的关系之后, 对中国绅士展开了系列论
           述。中国历史上原本具有乡绅、官绅、缙绅等指称概念,费孝通在对比英
           国绅士的前提下提出中国的绅士概念时偏重的侧面则有所不同。 英国
           绅士来自于地方共同体,在共同体的治理中发挥作用,他们依靠自身的
           身份习律制衡封建贵族的政治力量; 而中国乡土共同体的自治领导者
           实际是缺乏牵制的公家和管事。 致仕官僚和公家、 管事并非同一个群
           体,经由他们的相互制衡实现共同体的平衡。 在乡土共同体中,与管事
           共同参与治理的绅士以辅助治理的方式监管共同体的运行。 绅士作为
           监督和辅助的政治力量最早由张东荪明确提出。 他认为中国的“士”是
           辅治阶层,“他们的使命不在以分理事务而帮治者的忙, 乃在时时以 幾
          (编者注: 几) 谏的态度纠正或救济治者的错误”(张东荪,2011:126)。
           士一方面出任官职、辅助统治者,另一方面又要抑制皇权、防范暴政。士
           是维持风俗教化的人,“他们是用 ‘自律的’(autonomic)道德行为来作砥
           柱 …… 士 虽 为 社 会掌 司 礼 教 , 但 却 并 不 能 以 此 而 得 报 酬 ”(张 东 荪 ,
           2010:256)。
               笔者认为,绅士出现在中国社会的皇权和共同体两个部分。 皇权和
           士大夫共同构成双轨政治自上而下的轨道, 而自下而上的轨道在共同
           体中则由自治团体的管理者大公家和乡约共同构成。 这种绅士负责配
           合皇权以及大公家的治理。 此外还有制约以上群体的绅士,他们则是监
           督型的绅士。 监督型的绅士在两条轨道上不仅负责“治理”还负责“监
           管”,他们在自下而上的轨道中是真正被称为“绅士”的人群。 绅士应该
           是乡土共同体的管理者和监督者, 他们应该在社会变革的过程中从伦
           理和经济双重意义上连接现代和传统、城市和乡镇,并且起到促进思想
           文化变革的作用。 然而,现实的情况是,“绅士”概念下的三种人群并不
           像英国那样可以合为一种。 纵观中英绅士理论,笔者认为,底层共同体
           在实际社会类型上的差异是中英相似的望族终究难以相通的关键。 梅
           因 (2016)在《东西方村落社会》中指出,共同体是日耳曼村落社会独有
           的文化特征,其中,英国所发展出的形态最为独特。一方面,英国历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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