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7 - 《社会》2020年第4期
P. 127
社会 · 2020 · 4
“ 行台 ” 后 , 每年冬 、 春二季均从青州调派使者往颜神镇巡查 , 弹压这些
被称为 “ 山中莽伏 ” 的人 ( 叶先登 , 1992 : 212 )。 可是 , 这些措施并未起到
实际作用 , 因为山地的动乱仍在发生 。 不断的动乱致使地方官员以及
在镇居民提出 “ 设县 ” 要求 。
三 、 谁是 “ 矿徒 ”: 明代设县争议中的官方叙事
关于颜神镇设县的提议和讨论在明代出现过五次 , 13 集中在正德
至嘉靖年间 。 分别是正德十一年至十二年 ( 1516 — 1517 ) 由巡海道副使
潘珍提出 , 嘉靖二年 ( 1523 ) 由给事中刘洪提出 , 嘉靖八年至九年
( 1529 — 1530 ) 由乡民赵恕提出 , 嘉靖二十五年 ( 1546 ) 由山东布政使胡
宗明 、 山东巡抚何鳌与兵部尚书陈经讨论 , 嘉靖二十五至隆庆二年
( 1546 — 1568 ) 由章丘乡绅李开先提出 ( 李波 , 2012 : 6970 )。 在此期间 ,
颜神镇作为一个处在群山之中的市镇 , 因其琉璃 、 陶瓷 、 煤炭等产业 , 在
明中后期就已发展为淄川 、 莱芜 、 新泰 、 益都之间的一个都会 , 成为北方
琉璃 、 陶瓷的重要集散地 , 人员流动频繁 。 明代官方设县的目的主要是
为了治理动乱频发的颜神镇一带的山区 , 包括青州府益都县的怀德乡
与孝妇乡 , 还有济南府的莱芜县 、 新泰县等 。
在明代设县议程的官方记载中 , 出现了三种代表人群身份的称呼 ,
分别是 “ 乡民 ”“ 近矿之民 ” 和 “ 矿徒 ”, 后两种人群的身份与山区频发的
动乱紧密相连 。 这些动乱常被官方称为 “ 矿乱 ”, 动乱者则被称为 “ 矿
徒 ”。 而官府解决 “ 矿乱 ” 和 “ 矿徒 ” 的办法是新设一县和加派官兵防治 ,
这种做法得到颜神镇乡民的支持 。 值得注意的是 , 这些所谓的 “ 矿徒 ”
是在明代官方书写下的一种身份 , 问题是这些令官府头痛的 “ 矿徒 ” 为
何会产生?他们又由哪些人组成?我们或许可以从五次设县的提出和
讨论中得到答案 。
( 一 ) 第一次设县的提出
明正德十二年 ( 1517 ), 颜神镇发生 “ 矿贼李可大之乱 ” 14 ( 叶先登 ,
13. 李波 ( 2012 ) 认为明代颜神镇前后有四次置县提议 , 笔者认为嘉靖至隆庆年间成书的李开
先撰 《 李中麓闲居集 》 中对颜神镇动乱及设县问题的探讨 , 也应算作一次 。 因此 , 笔者认为有
明代共有五次设县讨论 。
14. 《 颜神镇志 》 对 “ 李可大之乱 ” 只是简单一句 “ 矿贼李可大之乱 ”, 其他语焉不详 。 在明朝公
私文件中 , 也未有记录 。
0
1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