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1 - 《社会》202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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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 2020 · 4
乡民的角度看 , 他们是登记在籍的良民 。 其中又有乡民在明代科举中
考取功名 , 获得了 “ 士大夫 ” 的身份 , 成为地方新贵 , 甚至参与官府的决
策 。 像 “ 矿徒 ” 这种说法在明末之后已经很少出现 , 但士大夫的身份标
签却一直持续下来 。
( 一 ) 建筑石城
在明初的手工业从业者中 , 赵氏 、 孙氏等族人从明代的科举中脱颖
而出 , 转变为颜神镇新兴的士大夫阶层 。 他们开始参与并主导颜神镇
的行政管理事务 , 对一些庙宇提供捐赠和重修 。 他们所在的家族也成
为颜神镇上的大姓宗族 。 赵氏是颜神镇中第一个取得功名的宗族 。 嘉
靖二十二年 ( 1543 ), 赵汝弼中举 , 随即参与了颜神镇以南凤凰山玉皇宫
的重修工作 。 在重修碑刻中 , 我们看到当时乡民对待赵汝弼取得功名
一事的态度是 :“ 矧兹今岁 , 赵子汝弼 , 秋榜高捷 , 是出门下 , 此非天福一
方乎? ”( 政协博山区委员会 , 2014 : 112 ) 除赵氏外 , 还有税课司大史官徐
林 、 大史邢某 、 张永忠 、 布政司呈差张俊 、 散官刘恩 、 阴阳生朱浩等地方
官府的人员参与了这次重修活动 。 可见 , 赵汝弼中举 , 无论在家族内还
是乡里之间都是一件大事 。 在赵汝弼中举后 , 他的堂侄赵敬简也于嘉
靖二十五年 ( 1546 ) 中举 。
为了保护自身利益 , 这些获得士大夫身份的乡民便向官府提议修
建石城一座 。 嘉靖三十六年 ( 1557 ), 颜神镇举人赵敬简等 17 请建石城
一座 , 以保安地方 。 赵氏等人的理由是 :“ 本镇虽有捕盗通判一员 , 出入
无僚佐可属 , 进退无城池可守 , 诚所谓独居穷山 , 放虎自卫者也 ”( 孙廷
铨 , 1993 : 775 )。 这份呈请交到兵备道副使王世贞手里 , 很快便得到支
持 。 王世贞亲自到颜神镇 , 率领耆儒乡民进行勘察 。 建城的工作在嘉
靖三十八年 ( 1559 ) 三月开始 , 越五月而工竣 。 城周围三里 , 广五百丈 ,
城墙垛口七百三十个 , 高丈许 , 内外俱石砌 。 石城包括东南西北四门 ,
以及三个水门 , 城内城外沿着孝妇河的流域可以通船 。 此次建城的费
用主要由镇上的士大夫共同出资 。 王世贞将出资的士大夫及父老子弟
的名字刻在石碑上 , 作为纪念 ( 富申 、 田士麟 , 2004 : 118119 )。 虽设县
17. 此后 , 赵氏一族又有两人考中举人 , 两人考中进士 。 嘉靖三十七年 ( 1558 ), 赵敬简的弟弟
赵敬宾中举 。 万历元年 ( 1573 ), 赵敬简的次子赵尔待也中举 。 万历十五年 ( 1587 ), 时任直隶
淮安府宿迁县知县文林郎的赵敬宾与其子赵尔衍等五人施 供具于颜神镇最重要的庙宇 “ 颜
神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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