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社会》202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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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 、 商品化与社会平等 : 清代广西土司社会的 “ 文明化 ”
于本月蒙恩怜 , 准将内丁役谢纳 。 但今民兄农高所典卖之田
价银两 , 民情愿每年纳利谷四斗 , 其准民陆续赔还 , 恳减作城
田一子 , 即当遵例谢名谢田普丝银六两 , 印色普丝银五钱正 ,
纳堂谢案 。 等情据此 , 除批准照外 , 合行准给 , 为此照给农桃
收执 。 自给之后 , 尔宜遵照 , 后开田名管耕 , 永为尔业 , 类众上
番供役可也 。 须至执照者 。
计开 : 北处那马田一子 , 递年纳普丝银三钱五分正 。
右照给北城岜贺村农桃收执
乾隆十三年 ( 1748 ) 七月十六日
这是一份通过上缴银两将 “ 丁役田 ” 改为 “ 城田 ” 的文书 。 农桃既需
要赎回农高的 “ 丁役田 ”( 因已卖给管田员 ), 还需要向土官缴纳 6 两 5
钱 “ 普丝银 ”, 这样 ,“ 役田 ” 就成为缴纳粮税且承担 “ 类众上番 ” 的城田 。
这样的文书在 1822 年之前还有 “ 安平州土官颁发的土地执照 ”( 1799 )、
“ 赵廷西田产执照 ”( 1802 )、“ 谢纳执照 ”( 1807 )、“ 农班田产执照 ”
( 1807 )。 其中 2 份是将所谓的 “ 城田 ” 或 “ 下城田 ” 改为 “ 上城田 ”, 另 2
份是将 “ 六置田 ” 改为 “ 上城田 ”, 都是将有夫役 ( 当地称 “ 番 ”) 的田改为
上城免番的田 。
土民为什么要购买高等级的土地或者花费一定的银两提升土地的
等级?一般的解释是为了免除过重的夫役 , 不过 , 当时的情形是承耕土
官官田的土民比承耕粮田的土民的税负要轻得多 , 41 因此 , 将 “ 役田 ” 与
“ 六置田 ” 改为上城田并不一定是出于经济上的理性计算 , 更多的应该
是身份与社会地位的提升 。
同时期将这一目的表述得极为明确的是距离安平土州不远的忠州
的两块石碑的碑文 , 其中刻于嘉庆二十二年 ( 1817 年 ) 的一段碑文 ( 杜
海军 , 2010 : 787 ) 较为完整 :
永归名目
特授广西南宁府忠州正堂加三级纪录六次黄 , 为开恩编
目准归自囗囗囗事 : 囗行囗本州始祖自宋朝皇五年 , 随狄青
将军征侬智高 , 血战有功 , 囗王囗西囗其囗囗九石九斗 , 附近
41. ( 清 ) 阮元 :《 奏为遵旨审明广西土民黄克修等翻控土司浮收各款 》,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
档案号 : 0401010634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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