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 - 《社会》201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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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9 · 4
(一)定薪博弈
所谓“定薪”即平台方根据网络主播试播阶段的内容和人气,对其
商业价值进行判断和预估后,为其确定基本工资。但与弹性分成类似,
平台方常常基于自己的需要策略性地给出一个非常高的基本工资,将
其作为吸引主播的工具。因此,基本工资本身也是去标准化的,这在资
本抢滩直播行业期间的主播圈占大战中尤其明显。 犆 正是在这样的背
景下签约了直播平台。
2016 年 9 月,为了制造更好的直播效果、获得更高的基本工资, 犆
在定薪试播中借助了乐队的力量。
我当时特别选了周末,那时候人很多,现场的效果也很
好。我把乐队的人都叫来了,呈现整个乐队的效果。选了一
些经典的摇滚风格的歌曲,完整的乐队嘛,所有乐器都上,轮
番上阵,那样效果最好。( 犆 , 20170410 )
犆 的试播很成功,获得了经纪公司 7000 元/月的底薪承诺。虽然
演出成员、内容、编排都相同, 犆 的底薪却是 犃 的两倍多。 犆 对此既惊
讶又开心,觉得自己的“策略奏效了”。
没有标准化的从业资格和专业水平考核,直播行业基本工资的确
定存在极大的主观可操纵性。然而,就像“假人气游戏”同时赋予劳资
双方操控人气数据的空间,使劳资双方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调和,
定薪规则的模糊也因其可以使劳资双方各谋其利而被双方接受。 犆 借
用乐队的力量为自己赢得了更高额的基本工资,但这一基本工资的设
置所暗含的平台方的利益诉求正将他引入新的陷阱。
(二)“魔高一丈”
2016 年 10 月, 犆 和 犃 一起直播时,无意间拍到了 犃 的直播设备, 犆
的经纪公司看到后警告这种“跨平台”行为是违反合同的。 犆 的合同中
明确写着:
甲乙双方特别约定,鉴于甲方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及
宣传资源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演艺环境,故合作期内若乙方未
经甲方同意,擅自在甲方指定平台之外的其他互联网平台上
安排或 进 行 演 出,甲 方 有权 要求乙 方支 付赔 偿人民币 伍 拾
万元。
在 犃 签约的平台,这类违约金高达 3000 万元,但 犃 表示超管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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