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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9 · 3
图 3 :反证法的问题
就分析层次差异性而言,虽然我们可以论证自变量和因变量有可
能来源于不同层次的社会因素。但我们的分析资料都是在个体层次上
收集到的。从这个角度来讲,无论原始概念是否来源于不同的分析层
次,最终在经验层面上,所有层次的概念还是落实到个人层次上。因
此,只要我们分析的对象都是个体层面上体现和测量出来的,潜在的心
理特质混淆机制就不可能完全消除。 5 如果自变量和因变量在分析层
次具有差异,我们只能说,更多受宏观机制影响的主观变量有可能更少
受到潜在心理特质的影响。换句话说,与宏观社会环境更加密切的联
系有可能“挤压”潜在个体心理特质的作用,但这种挤压作用不足以说
明混淆偏误不复存在。这实际上又回到图 3 ( 犪 )所描述的情境,只是这
里起到“挤压”作用的不是另外一个潜在的心理特质,而是宏观的社会
机制,就如图 3 ( 犫 )所示。
与理论论辩不同,下面要介绍的两个应对策略强调了对变量和数
5. 感谢匿名评审人提出的这一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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