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社会》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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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的重复事件流”,如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常规活动和社会关联以及经由
事件化之后的“再常规化”的过程。这两种对于“事件化”的理解,基本
上是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角来入手的,虽然个案分析中的事件在双
向作用中变得异常复杂,但对于事件化的正反理解,都说明国家权力对
于地方社会的渗透和转化作用是界定“事件化”,或反之,出现“无事件
境”的焦点所在。
事实上,通过事件化的方式来激活社会的过程,并不仅限于国家与
社会之互动的范畴,在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及伦理中也常常出现“问题
化”的情形。因此,所谓日常生活中的“无事件境”或“重复事件序列”依
然是事件化的方式,借此,日常生活不仅处于持续被激活的过程,同时
也将各种外部因素吸纳和融入其中,不断构建出一种绵延的“自我”,
“ 重塑对于世界的感知”(方慧容, 2003 )。这里想强调的是,只有通过事
件化,特别是可重复的事件化,社会才能不断“发问”,才能不断返回源
初的基础之中得以敞开。换言之,我们不能仅把事件化看作是一种社
会生产的过程,还应看作是一种回溯社会本源的过程;事件化的过程本
身并非本质,对何为日常生活的文明基质的追问,才是社会研究的落脚
点。这也是费孝通所说的“文化自觉”在个案研究中的题中应有之义。
上述辨析只是想说明,所谓个案中的事件化,并不是仅缘于外部因素自
上而下的权力介入,也往往来自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为难之处;权力关
系所蕴涵的社会学意义,不是天然地就高于伦理生活中那些看似琐碎
的小事情。
不过,如何发现事件化的过程本身?这确实是个案研究的命脉。
一般而言,人们说发生了一起事件,就意味着出现了一种反常。社会学
研究所指的事件化,也必有反常的成分在里面,一些不合常态、常理、常
识的现象,都会对常规化的生活或学理化的认识构成挑战。社会学家
称之为“问 题 化”或 “悖 论”的 现 象 (参 见 应 星、晋 军, 2000 ;折 晓 叶,
2018 ),便是“发问”的开始。这颇有些类似于加芬克尔的“破坏实验”
( 犫狉犲犪犮犺犻狀 犵犲狓 狆 犲狉犻犿犲狀狋 )( 犌犪狉犳犻狀犽犲犾 , 1967 ),不合常理的事情未必最终
就会否认掉常理,而是通过矛盾化或冲突化的方式将人们日常生活的
逻辑再次激发出来,并与促发事件的各种外因建构出一种新的社会实
在或机制。
孙立平、郭于华在收粮个案中讲的基层政府的“软硬兼施”手法,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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