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社会》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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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9 · 1
格尔在《形而上学导论》中也是这样看的:即“问之所问”的历史不是历
史学的整理和记载,也不是时间之流的线性链接,其本质在于“发生”,
即“从问之所问与问之所及的东西”那里发生。因此,发问活动就具有
历史(历事, 犌犲狊犮犺犲犺狀犻狊 )的本质(海德格尔, 2018 : 6 ),而不是人们通常
所说的事实,或是一种连续的描述过程。
探究什么是“社会存在”,也需要一种“思的开放”。社会的发生,不
是将一系列社会要素及其相互关联铺陈开来的现象表现,而是其被“激
活”出来的发动作用。这里,我们称之为“事件化”。这里所说的“事件
化”,并非等同于生活领域出现的“事件”。“事件”是几乎每个人都可以
感受到的一种事情的出现,是一种仅就出现而言的事情,是一次性的动
态表象过程。“事件化”虽然也围绕着“事件”而出现,却是一种发生或
生成的过程,是由具体的社会机制作用而呈现出来的具有现象学意味
的“现象”。因此,“事件化”是借事件发生而由社会“发问”的过程,并不
能为日常状态中的所有人感知,只能由“问之所问”的发问者来展开。
“事件化”所呈现的社会机制遍布于社会之中,具有普遍存在的、重复作
用的可能性,它不是一种瞬间的实在性,而是通过一次事件展现却存在
于各种现象中的持续机制。
个案研究的一个最突出的特征就是“事件化”,即个案中相互具有
社会关联的存在者“去存在”的过程。换言之,任何个案研究中都会出
现一种特别的契机或肇端,使当事者“当事”,使当事者从以往被遮蔽的
状态中走出来,开始发问,即为何会在当下,在一种亲在的特别状况下,
遭遇特别的社会状况。无论是非同寻常的大事件的发生,还是日常生
活中产生的偶遇的情形,某种机缘、变故或反常,哪怕是研究者对当事
者的访谈,都会激发当事者的发问活动,激发当事者“问之所问”,使当
事者发动一连串的重新组合社会存在的思想动作。
所有这种社会的形成( 狊狅犮犻犪犾犫犲犮狅犿犻狀 犵 )都不是预设的结果,也不
是既存社会秩序的再现,而是社会真实发生的过程。在中国社会学质
性研究的传统中,孙立平( 2005 )提出的“过程—事件”范式很有代表性。
他发现,农村社会生活相比于城市来说,程式化或模式化的程度是很低
的,那里有一层“隐秘”,似乎也像是杨善华所说的“恒常”那样,需要我
们去探究其中的“微妙性”。这里的微妙之处,有两点体现:“其一,是不
确定性,即在因素与因素之间、事物与环境之间并不存在一成不变的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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