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 - 《社会》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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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9 · 1

   有历史积淀的个案,就连每个人,以及人与人之间既存的关系,很大程
   度上都是由历史给出的。个案研究中,这种具有历史意义的时间维度
   为个案赋予了极广的涵义,但要解答现实生活如何通过历史来塑造和
                         犵
   转换的问题,便需要通过 狉犪 狆 犺 狔         的办法,尽可能去发现历史的痕迹,尽
   可能去描述历史不断得到多重记忆和无限解释的过程。王国维曾提出
   过“总汇贯通之法”,或为“时间、地理、人事之法”,陈寅恪( 1980 : 219 )也
   曾为此做过总结,称之为“释证”、“补证”与“参证”相结合的方法。同
   样,陈寅恪本人在总结宋代“长编考异之法”的时候,也提及三个层次:
   “( 1 )修丛目,即广搜群籍也;( 2 )在此基础上,比较异同,有所取舍,修长
   编;( 3 )考证是非,解释矛盾疑滞,互相参证,撰著成文”(王永兴, 1998 )。
   虽然两位先生所做的是洪钟大吕式的研究,所谓“三证”之说也多涉及
   的是文字、考古或交通的研究领域,但这些方法对于具体的个案研究来
   说,也是值得借鉴的。
       个案研究的历史编纂同样具有扩展性。首先,资料的收集绝不限
   于在地层次,特定时期的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出台的总体性或专门性
   政策文件,基层社会留存的各种档案,与各阶层人士相关的实物笔录以
   及访谈材料,地方共同体日常活动或异常事件的记录,皆属此类,即“广
   搜群籍也”。如陈寅恪所说,丛目编撰的方法,先是设“事目”,其下依年
   月集注大量史料,而后由诸多“事 目”集结 为“丛目”,取材 则“过多 不
   害”。不过,记载过往的各种素材并非天然具有历史性。历史的考证,
   首先需要比对各种材料的出入、不同言说的错位、故事情节的遗漏、过
   往记忆的修复,等等。所谓“左右采获,错综铨次”,便是“长编考异”的
   工作,目的是要依据明确的主题逐步整理出一条较为确证的线索。本
   质上说,所有以往的材料都是“似真非真”、“半真半假”的,皆因书写和
   言说主体不同的动机、意向性、意义筹划或评价取向而生出不同的解
   释,再加上研究者的理解投入,本无绝对“真相”。不过,通过多重事实
   的对勘、诸种材料的印证以及“主客位”之张力的调适,就有可能找到有
   脉络、成线索、合逻辑的历史关联。
       对于个案之时间维度的 狉犪 狆 犺 狔         方法,其目的并非完全还原历史的
                            犵
   事实,关键在于所有的历史都会被活在社会中的人加以“叙事转化”,并
   “解释重置”。当然,研究者亦从自身的意义脉络出发,不断进行“合理
   的再解释”,但因做了充分的对勘、印证等各种“考据”工作,因而具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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