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 《社会》201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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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8 · 6
一、重心转变的历程
在中国,单位的基本含义是指一个人就业和获取劳动收入的机构。
在计划经济时期,单位还是众多公共产品的配置机构。加上职业的非
流动性,个体与单位之间形成高度的“依附—庇护”关系。这种“依附—
庇护”关系使单位成为人们表达利益诉求和参与社会事务的渠道,也成
为国家实现政治动员和实现社会管理的渠道,成为城市社会管理的重
心。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是从“政企分离”开始的,即逐步将企业承担
的公共产品配置和其他非经济职能剥离出去,使之成为独立的经济主
体。国有企业剥离出去的职能需要有新的组织载体和体制来承接,社
区成为实现重心转变的最主要功能单位。重心转变的过程大致可以用
三个关键词来表示:“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社区治理”,这不是一个后
者取代前者的过程,而是一个功能拓展的过程。
(一)社区服务
1987 年初,民政部首次明确提出“社区服务”的概念。同年 9 月,
民政部召开“全国社区服务工作座谈会”,标志着重心转移从发展社区
服务进入社区服务的起步阶段。从 20 世纪 80 年代到 20 世纪末,发展
社区服务的主要目标是承接从企业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服务内容基
本上是面向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失业人群等社会弱势群体,以
及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生活服务。这一点集中体现在 2000 年
11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简称“两办”,下同)转发的民政
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提出的社区服务“四个面
向”上, 2 即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开展社会
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开
展社会化服务;面向下岗职工开展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
1992 年,党的十四大正式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
标,“小政府、大社会”的政府管理理念被提出来,许多政府职能也开始
向社会转移。 2006 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
的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使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
社区”。社区服务的内涵被大大扩展,内容覆盖了就业、社会保障、救
2. 李友梅 .2008. 关于社会体制基本问题的若干思考[ 犑 ] . 探索与争鸣( 8 ):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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