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8 - 《社会》 201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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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何以走向“去社会变革化”?


   推崇,除了它可以解决个人自由所造成的心理压力之外,还在于它可以
   免于个人自由受到威胁,因为这种治疗方法是通过脱离社会和各种关
   系来实现治疗目标的(贝拉等, 2011 : 160 ),符合“个人自由不受侵犯”的
   原则。这便解释了为什么在 20 世纪 20 年代,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
   论”主导了社会工作的发展。
       另一方面,个人责任之所以会导向个人治疗,主要是因为它过分强
   调个人对于自我命运的负责,以至于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都被视为个
   人的问题。就连那些“绝对错误”的事情,诸如杀人、偷窃、说谎等,也只
   是由个人倾向决定的。因为大多数美国人认为,自主的自我是独立存
   在的,它完全独立于任何社会环境(贝拉等, 2011 : 9 、 86 )。因为社工的
   案主通常是那些受害者,个人归因便表现为“责怪受害者”( 犫犾犪犿犲狋犺犲
   狏犻犮狋犻犿 ),在其引导下,专业服务的目标便在于“治疗受害者”,包括心理
   疏导、行为矫正等。“责怪受害者”的理念显著体现在个案工作方法的
   源头———济贫法和慈善组织会社( 犆犗犛 )。英国延续 500 年左右的济贫
   法将贫困主要视为个人失败的结果,几乎没有认识到其背后的经济和
                   ,
   社会因素( 犙狌犻 犵 犾犲 狔1997 )。 犆犗犛 沿用了济贫法的理念,认为贫穷是个
   人的责任,其代表人物瑞奇蒙便是个人主义的信奉者(朴炳铉, 2012 :
   89 )。在倡导个案工作的同时,瑞奇蒙极力反对当时的一些社会变革呼
   声,如规定最低工资、改善工作条件等( 犉狉犪狀犽犾犻狀 , 1986 )。
       其次是个人自由、个人责任与“去社会变革化”之间的逻辑关联。
   一方面,个人自由之所以会导致“去社会变革化”,原因在于,社会变革
   意味着“社会干预”,这会威胁到“个人自由”。因为与脱离社会关系的
   一对一的心理治疗不同,社会变革的目标在于改善社会环境,而社会是
   一个“生态系统”,人与人之间的利益休戚相关,一部分人的利益变动往
   往会影响其他人。例如,在社会工作中,社会变革的一个核心目标是向
   政府争取底层群体的福利,这意味着需要通过征税来发展福利事业。
   这对于被强制征税的群体(中上层阶级)来说,个人自由便受到侵犯。
   所以,从个人自由 的 “反 社 会 干预”原则出 发,就会 推导出 “去社会 变
   革”。那么,这又如何解释美国历史上几次大规模的社会变革运动?事
   实上,这些运动的根本目标是保护而非破坏个人自由。因为分离性文
   化(个人主义)一旦完全占据主导地位,就会因为缺乏聚合力而自行崩
   溃(贝拉等, 2011 : 373 )。为了避免社会秩序走向崩溃,美国人会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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