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 - 《社会》201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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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经验中的日常生活逻辑
分析结果表明:国家部门、地方政府和村庄围绕着项目所采用的不
同运作机制,使得项目制度安排具有了多重性和综合性。国家部门“发
包”,地方政府“打包”,村庄“抓包”,分别遵循控制和反控制逻辑。在
“集权 - 分权”模式下,“自下而上”的竞争机制配合“自上而下”的分权
原则,形成一种新的国家治理结构。
这一类的研究工作有一个共性,那就是为了给出分析性概念,有必要
先确定一个逻辑。以不同的逻辑为基础,可以得到不同的分析性。这表明
概念的分析性是以逻辑为基础的。仍以悖论的逻辑为例。它发现的,不是
理性的原因会自然导致理性的结果,而是恰恰相反,会导致非理性的结果。
以此作为基础的研究工作,主张从悖论现象出发,到最基本的事实中去寻
找最强有力的分析概念,了解其逻辑,同时通过与现存理论的对话和相互
作用,来推进自己的理论概念建构(黄宗智, 2005 )。
有经验的研究者,通常都懂得,“得出一个有用的分析性概念的过程
不仅漫长而痛苦,而且可能误入歧途而一无所获。但研究的过程就是这
样的:从一个例子或现象开始,接着提出一个直觉上的合理的理论,并随
之创造出与模糊的概念相联的理论术语。当出现各种看起来不同的例
子时,就需要另一个理论,这个过程不断地继续下去,当例子和理论越积
累越多时,在同样的分析标题下塞入不同的分类会造成混乱时,这时每
一个相关的理论都会变成特例,从而具有局限性”(张五常, 2001 )。简而
言之,一个分析性的概念,需要一整套理论和关联性问题的支撑。那种
生造概念、粗糙提升概念的做法,是万不可取的。
为了分析上的便利,还可以将概念“重新概念化”,使其具有分析的
性质。首先将概念拆分出几个可以观察的维度,其次在同一个观察平
台上辨析它们之间的关系,将它们糅合统一到总体概念框架之中。以
一项关于“中国政府的治理模式”的研究为例(周雪光、练宏, 2012 )。该
项研究借鉴经济学理论有关不完全合同理论和新产权理论的视角,将
其中“剩余控制权”理论思路应运于政府内部关系分析。具体做法是,
将“控制权”在概念上分解为三个维度,即目标设定权,指组织内部委托
方为下属设定目标任务的控制权;检查验收权,指在目标设定权基础上
检查合约完成情况的控制权;激励分配权,指针对代理方的激励设置以
及考核、奖励或惩罚其表现的权力。并且,通过这三个维度将组织内部
或组织间资产或活动的“控制权”加以重新概念化,然后再糅合统一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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