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社会》201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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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8 · 1

   们的“常识”。譬如“好制度得到好的推行,效果也好”,这是常识中的逻
   辑(可用来做“工作总结”),如果再追问一下,问出名堂来了,问题才出
   来了。譬如“好制度为什么失败”?预设的答案就将是研究的主题。
       发现悖谬的现象,是最容易引起追问和反问“为什么”的。实际上从
   “疑问”开始,悖论的逻辑就存在了。因为它所引出的不是理性原因会自然
   导致理性结果的事件,最容易让人产生疑问。例如, 20 世纪 90 年代末期,
   一些县乡举办工业小区时具有实现聚集效益的预期,但是村办企业就是不
   出村。那么,能够节约公用设施费用而不节约,能够出村而不出村,就是一
   件有悖常识和理性的事情了,就值得问一问“为什么”了。这一追一问,就
   问出了乡村社会成本怎样计算,以及社会性资源对于经济发展的意义所在
   了,也就发现了乡村日常生活逻辑在工业化过程中延续的道理。
       所谓真假问题,也常常是在追问悖论问题时加以鉴别的。真问题
   存在于实践状态的社会生活中(孙立平, 2002 ),应是逻辑上的真问题。
   例如,贫困问题,如果不能从日常生活逻辑上认识问题,又不能在理论
   上定义出贫困线,那么,我们是无法提出和讨论贫困问题的。关键是,
   所论问题首先是从什么逻辑上提出和解决的,然后在学术的逻辑框架
   内再加以讨论,由此在理论的发展和知识的积累上才具有意义。
       这样的研究实例很多,许多从悖论现象生发的问题,都很有研究的
   价值,也都毫无例外地关照到日常生活的逻辑。例如这样一些有意思
   的提问:一项法律原本想要让长期租客有房屋可住,为什么其结果却使
   一些租客无房可住?一项有利于农民工的制度和政策设计(社保随身
   走),为什么农民工不买账而发生退保潮?西方的模式是“大鱼吃小鱼,
   小鱼吃虾米”,为什么中国乡村工业发展初期的模式,却是“大鱼帮小
   鱼,小鱼帮虾米”?一般来说,政府应依法治理,老百姓则以社情民意处
   理事情,但是,现实中却何以会出现老百姓“依法维权”,官员却以非法
   律的或非正式的手段来处理事件和问题?等等。
       我们在研究项目制与基层自主性的关系时,也从发现日常生活逻
   辑出发,采用了这种提问方式。研究中发现这样的悖论现象:那些以发
   展和福利为主题的提供公共产品的项目和工程,有些却让基层难以承
   受,往往先受到热捧后遭遇冷遇,有的甚至失败,最终导致公益项目的
   “善意”遭到质疑。这类悖论现象发生在项目运作的过程之中。国家和
   地方政府在担当“发展服务”提供者的角色时,常常难以避免出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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