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7 - 《社会》201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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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因此,他们的腐败感知会更高,相应的对于政府在反腐败方面的努
力评价也会更低。
二是“来自受害者的谴责”。腐败(主要指贿赂)在许多功能主义者
看来是为民众提供了一个接近政治权力的机会,克服了官僚机构的刚
性,甚至也可能弱化了政府和老百姓之间的敌意( 犖 狔 犲 , 1967 )。但作为
普通民众,手中缺乏制约公共权力被滥用的手段,以贿赂的方式来支付
额外的费用购买本来属于自己的公共服务,实际上大多是无奈的选择。
因此,有过这样经历的被访者会更直接地感觉到自己是腐败的受害者。
倪星和孙宗峰( 2015 )在分析 犌 省的调查数据时已经发现了类似的关
系,他们认为,“与没有行贿经历的人相比,有行贿经历的人感知到更低
的清廉水平”。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与没有腐败经验的个体相比,拥有直接
腐败经验的民众会更倾向于认为政府更加腐败,同时对政府在反腐败
努力方面的评价也会更为负面。腐败经历不仅会影响个体对腐败程度
的判断,还会进一步影响其对政府反腐败满意度和反腐败能力的评价。
基于以上的实证和理论推演,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 1 :与没有腐败经历的个体相比,有过腐败经历的个体会更加
倾向于认为政府是腐败的,同时认为政府的反腐败能力更弱,对政府的
反腐败满意度也更低。
如果假设 1 是成立的,我们可以进一步推论,腐败经历对腐败感知
的影响在不同层级间的政府中是有差别的。具体来说,相对于中央政
府,民众有更多的机会向地方政府公职人员行贿,腐败经验的反馈效应
也会更加强烈。因此,我们进一步推论:
假设 2 :腐败经历对腐败感知的影响在不同层级的政府中有差异,
与中央政府相比,腐败经历对地方政府的腐败感知影响更强烈。
二、数据与研究设计
(一)数据
为了检验上文提出的研究假设,我们在“ 2015 年中国城市治理调
查”中专门设计问题,以采集第一手数据进行分析。该调查由清华大学
数据治理研究中心设计并实施,于 2015 年 6 — 8 月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覆盖 24 个省级单位和 50 个城市。这项调查采取“ 犌犘犛 辅助的区域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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