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3 - 《社会》201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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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7 · 6

   取和接受的过程,是一个“学习”的结果( 犌狅犲犾 , 犲狋犪犾. , 2012 )。这种现
   象可能比较符合腐败在社会中渗透程度比较低的政治体。在这些地
   方,腐败没有高度的正常化和制度化,隐蔽性高,暴露率低,腐败主要是
   以高层政治丑闻的形式出现。民众除了通过媒体的披露,并没有直接
   获得与之相关信息的其他渠道( 犅犪犾á狀 , 2011 ; 犆狅狊狋犪狊犘犲狉犲狕 , 犲狋犪犾. , 2012 )。
       在腐败对社会的渗透程度比较高的国家,除了高层政治精英的“巨
   型腐败”( 狉犪狀犱犮狅狉狉狌 狆 狋犻狅狀 )之外,在与民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领域
           犵
   也大量滋生“微型腐败”( 犲狋狋 狔犮狅狉狉狌 狆 狋犻狅狀 )( 犚狅狊犲犃犽犲狉犿犪狀 , 1996 )。这
                         狆
   些腐败可能渗透到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到如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
   服务,小到求职、入户口、上车牌照等小事。简言之,腐败是常态,不腐
   败才是例外。在这种环境下,民众直接接触腐败的概率远远高于那些
   “腐败例外”的国家,这就出现了一个新问题:在民众有大量机会接触腐
   败信息乃至经历腐败的情况下,他们对于腐败现象的感知和态度到底
   是来自于外界信息还是亲身经历?
       要使用经验资料令人信服地证明腐败经验与感知之间的关系并不
   容易,因为对腐败经验的测量存在“社会期望偏差”( 犛狅犮犻犪犾犇犲狊犻狉犪犫犻犾犻狋 狔
   犅犻犪狊 )。“社会期望偏差”是在调查研究中经常遇到的难题,涉及敏感社
   会行 为 的 测 量 尤 其 如 此 ( 犃狀犱狌犻狕犪 , 犲狋犪犾. , 2013 ; 犆狅狉犫犪犮犺狅 , 犲狋犪犾. ,
   2016 )。社会调查一般会通过受访者自报来获取信息测量的特定概念,
   然而,人们往往倾向于否认社会不希望的行为或承认社会所希望的行
   为( 犣犲狉犫犲犪狀犱犘犪狌犾犺狌狊 , 1987 ),这会导致调查敏感性问题或涉及社会规
   范性议题时,受访者倾向于隐藏其真实状态或态度,从而报告社会期望
   的行为 或 态 度,使 调 查 结 果 出 现 系 统 性 偏 差 ( 犈.犕犪犮犮狅犫 狔犪狀犱 犖.
           ,
   犕犪犮犮狅犫 狔1954 ),进而引起研究者对特定现象的认知和变量间关系估
   计的失准。“列举实验法”( 犔犻狊狋犈狓 狆 犲狉犻犿犲狀狋 )是近来被逐步应用于社会
   科学以解决“社会意愿偏差”对测量工具信度和效度的影响的一种创新
   方法( 犌狅狀狕犪犾犲狕犗犮犪狀狋狅狊 , 犲狋犪犾. , 2012 ; 犐犿犪犻 , 犲狋犪犾. , 2014 ;孟天广、季程
   远, 2016 )。该方法同时运用直接测量和间接测量,在保护受访人隐私
   的前提下衡量直接测量的偏差程度。本文将尝试应用“列举实验法”来
   测量公众的腐败经历,并进而检验其与腐败和反腐相关的政治态度之
   间的关系,这也是第一次在针对中国民众腐败经历的全国范围的调查
   中使用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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