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社会》2017年第5期
P. 24
边疆、边界与国家:韦伯的“农业—政治”研究的理论启发
不反对君主立宪制。在访美国期间所做的关于德国农业与资本主义的
演讲中,他指出德国需要世袭君主制度,甚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期仍然
这样认为。
韦伯还注意到,在现代大众政治运动、大众传媒和公共舆论等影响
下,主导阶级的政治素质、领导者的政治伦理等尤其会在重要的关口决
定民族与国家的历史命运。因此,韦伯的政治理论关注点逐步放在了
精英和领袖的因素上,例如,他对“卡里斯玛”领袖、英雄人格等的强调,
而没有从普遍意义上讨论国家理论中的人的因素。
对此,本文认为,国家理论的诸多视角都需要一个“人”的立足点。
在民族国家理论当中,这个“人”具有族群和文化的意义上的民族身份,
又作为政治体的成员而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公民身份,这两者是相互吻
合的。但是,前述多民族国家的现实、民族之想象本质、民族身份之僵
化的首属特征、全球化时代的流动与融合等,无不对这两种身份及其相
互吻合提出了挑战。
以此分析为基础,本文提出的“国民”概念既包含着某些实质特征,
又有对内弥合差异、对外具有清晰的边界划分的意义。所谓“实质特
征”,指的是“国民”概念具有社会学意义,即具有特定的族群、语言、习
性、习俗等特征:一国之民往往处于特定的生产技术、经济等发展阶段
上,并表现出具有一定程度的一致性、稳定性的性格或习性特征、生活
方式等。国家与国民的关系是双向的:国家是实现其国民的经济利益
和力量为最高价值的一种组织形式;国民的社会属性、阶级属性、伦理
属性都会影响到国家的政治指向。
所谓“对内弥合差异”,指的是要正视国民内部的多样性和差异性,
又要进行基于差异的整合。仍然以德国为例,以阶级来划分,有贵族地
主、庄园依附农、城市市民和工商业阶级、城市工人阶级等不同范畴,以
民族或族群等群体来划分,有德意志人、斯拉夫人、犹太人等的区别,使
用宗教、教育、财产等划分标准,相应会产生不同的群体区分。将这些
差异整合于一个统一的身份概念中,就产生了各种国民观。不同的整
合差异的方式体现出不同的国家制度形态。例如,既有强调社会等级
并主张保持等级差异的观念,又有认可等级差异但主张有要制度安排
来加以平衡的。前者的例子是民族自由党人、历史学家特赖奇克,他在
1874 年时指出,德国社会是一个阶级统治的社会,只有少数人通过其
· 1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