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社会》201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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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困境与国家治理:兼评“风险论”


       在《中国治理体制的形成逻辑:“风险论”与历史证据》一文中,曹正
   汉探讨了这些威胁对于治理体制形成的影响。他在文章中把第一种风
   险称为“代理风险”,把后一种风险称为“社会风险”。他指出,除了这两
   种威胁,最高统治者还面临外部入侵的威胁。这种入侵威胁和治理体
   制的产生和演变没有直接的关联,因为任何一种体制都有可能面临外
   部威胁,但是不同的体制应对外部威胁的能力可能存在差异。
       曹正汉认为,中国古代的帝王面临的直接威胁通常是前两种而非
   外部入侵。最高统治者通过三种方式的控制来降低风险。第一种方法
   是人事控制,主要方法是招募收买同盟者。第二种办法是地域控制。
   地域控制的首要形式是在全国设置行政区划,建立地方政府,授权地方
   官管理民众,对民众实现分而治之。中央政府通过控制军事资源和人
   事大权实现对地方官员的控制。另外,中央政府还通过控制经济资源
   使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产生经济上的依赖。地域控制的第二种形式是
   托管,即让地方政府拥有充分权力实现辖区内自治。
       第三种控制方式结合了地域控制和人事控制这两种方法,即既按
   行政区域设置地方政府,也采用垂直的人事管理系统。中国的郡县制
   正是这种控制方式的代表性制度。在中国历史上,还有不少王朝是郡
   县制和其他体制的混合。
       曹正汉认为一个理想的郡县制是降低各类风险的最优安排。理想
   的郡县制有几个特征。首先,它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其次,对于幅员
   辽阔的国家来说,地方政府需要设置“郡”和“县”。县政府负责地方的
   日常治理和征税等事务,而郡政府负责监督县政府并处理本郡范围内
   的民众叛乱或社会骚乱事件。再次,郡政府要有足够的力量平息叛乱,
   但又不能强大到挑战中央政府的地步。中央通过控制郡政府来实现对
   其他各级政府的监控。
       然而,这种理想的或者纯粹的郡县制度因为各种限制在现实中很
   难完全实现。曹正汉把这些限制因素归为三类:竞争约束、财政约束和
   军事约束。中央政府在某些地区(如边疆)可能会遇到政治或军事上的
   竞争对手而难以推行郡县制。中央政府也可能因为财政资源有限而不
   能在各地设置郡县政府。此外,在冷兵器时代,政府的军事技术未必比
   民间强大。军事条件的约束让中央政府在设置地方政府的规模上有所
   顾虑。地方政府太小,不足以维护地方治安平定骚乱;地方政府规模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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