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5 - 《社会》201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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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7 · 3

       “大革命”时期的广东农民运动同样具有鲜明的仪式性特征。如前
   面引文一所示,在 1923 年的海丰农会庆祝大会上,就通过公开排演戏
   剧的方式对群众进行宣传鼓动。不仅如此, 1924 年 5 月中国共产主义
   青年团广东区第二次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广东农民运动决议案》进一步
   明确提出,要使用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动员,同时要通过宣传让农民将地
   主绅士官吏认识为“敌人”。
           ( 18 )宣传的方法除文字上之外应组织宣传队出发各乡,
       并由农会通告各乡,遇有迎神赛会、打醮、演剧等事宜,通知农
       会,宣 传 队 则 宜 依 时 前 赴 该 处,左 近 贴 出 布 告,定 时 演 说。
       ( 19 )宣传之范围宜使农民认识田主绅士官吏为敌人,作战之
       方法,始初———农会有相当势力时———可向田主挑战,一面与
       非田主之绅士及官吏暂时表示亲善,为远交近攻之策,因为农
       民团体若无受外敌之压迫,易陷于松散,故农会之有敌人,诚
       为促进农民运动进步之好机会。 (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纪
       念馆, 1986犪 : 6 )
       这一时期的广东农民运动,不仅强调通过各种集会、戏剧等方式鼓
   动普通群众的情绪,同时也充满了暴力斗争。王奇生( 2013 )曾经指出,
   与湖南农民运动中游街等斗争方式不同,广东农民运动中呈现出的基
   本特征是械斗,而这一地域性传统又与地方社会中的宗族组织、地主民
   团组织密切相关。中共广东区委在 1926 年所做的《广东农民运动报
   告》中就明确提到了“械斗”这种地域性传统。
           但是管理这种田地的财产权的绅士们,就很可怕了,一般
       土豪、劣绅,大概都靠管理这些田地养家,常常挑拨乡间很小
       的事情,变成极大的械斗。……但是他们还是怕农民起来反
       抗,所以就用武装保护的策略,创办民团。 (广州农民运动讲
       习所旧址纪念馆, 1986犫 : 24-25 )
       随着农民协会的兴起并逐步成为农民运动的组织机构,农民协会
   与地方民团之间围绕乡村政权以及各种资源展开了争夺,甚至在中共
   广东区委自己的报告中,都对当时双方激烈的冲突提出过批评。
           例如民团同农会,农会常站在发难的方面,抱着挑战的态
       度,使许多人说“民团固不好,农会也不好”。“民团是一等土
       豪劣绅,农会是二等土豪劣绅”。 (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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