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2 - 《社会》201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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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者”与“鼓动家”:论共产党早期乡村革命中的“农运派”


   相应阶级划分标准的执行偏差。他认为,中国乡村社会的客观阶级结
   构与阶级理论中的结构存在着很大的张力,因此,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
   命是一个不断建构阶级结构的过程。与之有着相似逻辑脉络的是李里
   峰( 2013 )的研究,他将 1946 年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中颁行
   的量化阶级标准概括为“有法之法”,而将具体执行阶级划分与民众动
   员中的各种过火与偏差称为“无法之法”。他认为,从“有法之法”到“无
   法之法”之间产生的各种偏离与中共当时宁“左”勿右的政策取向、乡村
   社会的普遍贫困状态以及国共内战的军事环境和农民的平均主义心态
   等有着密切关系,并将中共在“有法之法”与“无法之法”之间的调试作
   为其群众运动的基本特征而加以理解(李里峰, 2013 )。无论是黄宗智
   还是李里峰,都已经注意到了中共在执行阶级政策与阶级划分过程中
   所产生的张力以及这种张力所带来的一系列具体影响。但是,他们只
   是将这种张力作为一种“静态事实”去加以理解,进而去分析这一张力
   的成因与影响,却没有注意到这样一个问题:所谓“有法之法”或“无法
   之法”都是由哪些具体的历史担纲者推行到实践中的?换言之,两者是
   否可以在具体的历史处境中理解为不同的政治传统与组织技术呢?
       在中国近现代史与中共党史研究领域,也有很多学者对“大革命”时
   期的广东与湖南这两个共产党农民运动的“重点地区”进行过相应的研
   究。梁尚贤( 2004 )通过详细的史料考辨,呈现了国民革命运动背景下广
   东农民运动的具体历史进程,而他的另一篇文章则具体分析了国民革命
   运动时期湖南农民运动的发展壮大以及“过火”的历史过程与内在逻辑
   (梁尚贤, 2006 )。以梁尚贤为代表的研究以史料为基础,其基本问题意识
   在于揭示“左”与“过火”这一意识形态判定背后的具体历史进程。
       在近现代史领域,王奇生也曾专门撰文对中共早期农民运动进行
   考察。他的关注点在于具体的动员与参与机制。在对革命时期湖南、
   广东两省农运的政治生态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王奇生( 2013 )具体讨论
   了早期农民运动中的动员机制,指出了广东、湖南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
   与地域社会特征对农民运动发展状况的影响,同时还具体讨论了共产
   党早期革命动员中的“斗争性动员”这一具体机制及其形成的诸多要
   素。郑建生( 2007 )则以武汉政权为中心,具体探讨了国民革命中农民
   运动的开展状况,并具体从民间团体、国民革命等角度呈现了早期农民
   运动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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