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4 - 《社会》201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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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控制与医生临床自主性的滥用






























                        图 1 :城市医生的收入构成

      所谓“绩效工资”是根据医生的工作表现而给予的奖金。据笔者调
   查,这包括两部分:一是医院层面上的奖金分配,根据整个医院每个月
   的经济效益来发放;二是科室层面的奖金分配。一般而言,前者数额较
   小,后者数额较大。医院根据每个科室所创造的收入,按一定比例返还
   给科室,作为该科室该月的奖金分配“基数”。而每位医生有一个根据
   职称、年资、学历等因素计算得出的“奖金系数”。该系数乘以基数即为
   该医生当月的科室奖金。因此,奖金与医院的经济收益和医生的绩效、
   职称等紧密相关。一般来讲,这部分收入是医生基本工资的 2 至 6 倍,
   随着职称的提高,倍数也会加大。
       通过绩效工资制度可以看出,医生的收入在一定程度上与其医疗
   服务所产生的经济收益挂钩,这是医院调动医生积极性的一项最为基
   本的手段( 犅犾狅狅犿 , 犲狋犪犾. , 2001 ; 犛狌狀 , 犲狋犪犾. , 2008 ;丁宁宁等, 2008 ;李
   玲, 2010 )。通过这个制度举措,组织层面上自负盈亏的压力有效地转
   变为个体层面上医生新的执业行为逻辑。这种逻辑与改革前截然相
   反,秦大夫对此印象深刻。秦大夫于 20 世纪 50 年代末考入新疆医学
   院,毕业后在新疆、陕西等地执业半生。他说改革前医院对 犡 光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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