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2 - 《社会》201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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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水田彝”的国家化进程及其族群性的生成


       议开山进山,倘有一二人不到者,具罚钱一千二百文,不得见
       怪,勿谓言之不先也。(《道光二十三年禁山及开山告示》,
       鲁洪友藏)
       对比两张告示,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第一张告示中的鲁学礼、鲁
   桂极有可能是汉人擅自加上去的,目的在于混淆视听,制造白鹿营耆宿
   家族认同山场为公山的假象。但事实上,耆宿家族根本不认同,不久即
   将此事告到营汛和土司衙门等处:“不意今春,陡然白鹿营间出贫棍之
   人,两次三番出帖晓谕,齐集开砍菩萨山三架等语……被伊砍伐开垦,
   水尽山穷”(《道光二十四年白鹿营鲁姓诉状》,鲁洪友藏)。据此可以推
   测,第一张告示发布后因遭到耆宿家族反对,汉民才在第二张告示上将
   鲁姓二人名字删去。
       其次,第二张告示提到的贞祥寺,应是清乡六甲白鹿营等村的“甲
   庙”,而甲庙正是保甲制度下的组织。清代冕宁县约在雍正六年前后开
   始编设保甲,其原则如其他州县一样以一百户为一甲,但由于冕宁各村
   人户较少,所以通常是几个村合起来编为一甲,如后山、王二堡等村合
   编为一甲;羊蒱沟、黄泥坡、河边堡等村合编为一甲;中屯、詹家冲等村
   合编为一甲;沙坝、羊房子等村合编为一甲,等等(《冕宁档案》, 111-
   21 、 149-57 、 149-63 、 131-12 、 55-36 、 55-37 、 157-76 、 146-67 、 60
   -51 、 58-5 、 58-6 、 150-46 )。甲之上为乡,一乡由数个甲组成,全县
   共计四乡,具体情况如下:福宁乡有六甲,阜宁乡有五甲,长宁乡有五
   甲,清宁乡有八甲(阳丽中, 2001 : 93 )。乾隆后期开始,冕宁各乡多去掉
   中间的“宁”字,简称福乡、阜乡、长乡、清乡。在上述保甲体系下,每甲
   包括数个村落,立一座或数座庙宇,形成一甲一庙,或一甲多庙的格局。
   比如清宁乡八甲三郎庙、清乡七甲观音寺、清乡六甲文昌宫、阜乡五甲
   土地庙、福乡又三甲三官庙,都是各甲的甲庙(《冕宁档案》, 63-66 , 222
   -31 , 166-85 , 168-31 , 230-34 )。甲庙设有会首若干,在地方上扮演
   多种角色,如调处甲内纠纷、案件,举办庙会,管理各甲所属山场等(《冕
   宁档案》, 222-31 , 168-31 , 230-34 )。尤其在山场方面,各甲都有其
   对应的一片山场,其封禁、砍伐等活动都由甲庙出面组织。例如,冕宁
   县文家屯、吴海屯、蜡拉白等村先前均属清乡四甲,后因人口增长,遂分
   作两甲。文家屯为清乡正四甲,吴海屯、蜡拉白等为清乡又四甲。但分
   甲后,正四甲的大庙一直控制着原四甲的山场,不让分出去的又四甲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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