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0 - 《社会》201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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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水田彝”的国家化进程及其族群性的生成


   土地三种方式在白路土司地区落脚。白鹿营鲁姓彝族文书对这三种土
   地流转方式均有所记载。例如,道光二十四年( 1844 年),就有汉人黄
   凤高向白鹿营彝人鲁贵元租种山地,佃户黄凤高每年向地主鲁贵元缴
   纳地租三硕二斗(《道光二十四年二月初八日黄凤高立租种山地文约》,
   鲁洪友藏)。除租佃外,白鹿营彝人也有将土地卖给或当给汉人的情
   形。例如,嘉庆二十三年( 1818 年),白鹿营彝人铁租、牡牛以十两银子
   的价格将山地一段卖与汉人宋国才(《嘉庆二十三年三月二十六日铁租
   等立杜卖旱地文约》,鲁洪友藏)。道光十年( 1830 年),白鹿营彝人寿
   长将旱地一段当与汉人康子云,收取当钱一千文(《道光十年十月二十
   二日寿长立出当旱地文约》,鲁洪友藏)。道光十八年( 1838 年),又有
   白鹿营彝人鲁鸡祖将旱地一段当与汉人陈志凤、陈志敖,收取当钱四千
   文(《道光十八年腊月初八日鲁鸡祖立出当旱地文约》,鲁洪友藏)。通
   过表 1 可知,在三种土地流转方式中,租佃形式最多,这使得“水田彝”
   的地主经济得以形成和发展。
       (二)耆宿及其权威的消失
       随着乾隆晚期以来土司地区汉人的剧增,保甲制亦扩展到土司地
   区。保甲组织成为地方权力中心并主导地方事务,耆宿权威逐渐边缘
   化,并最终走向末路。土司社会原有的权力格局因此而改变。道光六
   年( 1826 年),白鹿营等聚落所立“禁山碑”便透露出这一变化趋势。兹
   将碑文摘引如下:
           本年六月初四日,据民人宋钦、邢奠安、杨国荣、潘君凤、
       礧咱、克丫等禀称清乡六甲新白三屯后山,原系汉夷共采薪之
       处,历年公同议禁,不许外来流民在山解板伐木,免致惊山降
       雪,有害粮田,今被肖成元统领数十人逐日在山解伐,雪雹猛
       雨,节次涨水,冲坏粮田无数,合沟遭毒,为此禀请驱逐,万民
       沾感等情。(《道光六年新白三屯禁山碑》,鲁洪友藏)
       从碑文可知,道光年间有流民肖姓人等在白鹿营等聚落后山伐木
   解板,导致水土流失,冲坏山下粮田。因此,众人联合起来向官府控告,
   并于获胜后立碑禁山。然而,领导此次地方事务的并不是白鹿营的耆
   宿,而是与其同甲的宋钦、邢奠安、杨国荣、潘君凤等汉人。据鲁姓资料
   记载,这些汉人正是晚近才搬来的移民。例如,宋姓来自冕宁前所,邢
   姓来自建昌,潘姓来自大春口。此外,下文即将出现的一些汉人亦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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