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社会》2016年第5期
P. 27

社会· 2016 · 5

   不均”为证(秋风, 2013 : 231 ),其实儒家的“均平”思想不是用来表达人
   人平等的意思,而是一种分配原则,即一个长者或者高位上的人面对同
   一伦中的若干成员应当采用均等的方式进行资源分配,或者即便一个
   人不在高位,只要他明白以己为中心的关系分亲疏远近,他就可以用这
   一原则在同一层关系中做相同的资源交换或分配,又在另一层关系中
   做另一种相同的资源交换或分配(翟学伟, 1996 )。或者换一种说法,即
   使儒家希望中国人在资源分配时要等量地考虑到每一个人,也不是说
   由此就能在伦理上就能得到平等的关系。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每日在
   餐桌上得到的饭量一样,甚至若一人不到,全家人都不开饭或者父亲处
   理家庭内部矛盾能够一碗水端平,但不意味着一家人的社会关系是平
   等的。学界关于平等的讨论固然有经史关系问题和先秦与汉以后的演
   变问题,但从动机上讲,更多原因出在研究者太企求于儒家能和社会主
   义结合。退一步讲,即便有些学者说的有理,有关平等的话题依然是思
   想层面的讨论,有些思想来源更多地涉及墨家与法家。而从思想与社会
   之关系上看,从儒家思想到中国社会制度再到历史与现实生活,无论经
   史,还是先秦到汉以后,或是从宗法到帝国,中国都没有过平等的社会基
   础,天平天国也没有,至于许多社会或家庭成员是否蕴藏着这样的期待
   与反叛,笔者将在后面讨论。关于中国社会的级差问题,瞿同祖指出:
           儒家思想以伦常为中心,所讲在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
       别。欲达到有别的境地,所以制定有差别性的行为规范。“名
       位不同,礼亦异数”。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不同。此种
       富于差别性的规范即儒家所谓礼,亦即儒家治平之具。故《礼
       记》云:“礼辨异”“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荀子
       谓“人道莫不有辨,辨大于分,分莫大于礼”。又谓“礼者养也。
       君子既得其养,又好其别。曷谓别?曰贵贱有等,长幼有差,
       贫富贵贱皆有称者也”。(瞿同祖, 2003 : 355 )
       基于这一基本观点,瞿同祖对五伦的认识主要是:
           ……我们应当注意伦常与社会差异及礼的关系。第一,
       所谓伦常纲纪,实即贵贱、尊卑、长幼、亲疏的纲要。贵贱关系
       极为繁复,君臣足以概括之。家族中尊卑关系也不止一种,最
       重要的为父子、夫妻,最尊莫如父,妇人以父为天。长幼的关
       系则有兄弟。所以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种社会关

    · 2 0 ·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