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社会》201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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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6 · 4

       最后是全党服从中央的问题。个人服从组织是“四个服从”的逻辑
   起点,是要在党内消除这种服从关系的人格化特征,建立起权力支配关
   系的组织权威。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支配指向与韦伯( 2010犪 : 324 )所
   说的官僚制中的法理型支配有某些相似之处:“组织的成员在服从权威
   人物时不应服从权威个人,而是服从非人格的秩序”。而全党服从集体
   领导的中央则是“四个服从”的逻辑终点,是这种准法理型权威的最终
   完成形式。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而“个人决定重大问
   题,是同共产主义政党的建党原则相违背的”(邓小平, 1994 : 229 )。但
   是, 1943 年 3 月 20 日《中共中央关于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的决定》推
   定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主席,并决定他为书记处主席;“书记处是根据
   政治局所决定的方针处理日常工作的办事机关”,书记处“会议中所讨
   论的问题,主席有最后决定之权”(中央文献研究室, 2013 : 430 )。这种
   不加限制地赋予党中央主席最后决定权的做法,是否为法理性权威转
   化为人格化服从、滋生个人专断乃至个人崇拜留下了口子?
       这些都不仅仅是理论问题,而需要结合党史尤其是中共组织史 6
   展开细致的研究。研究历史最重要的当然是从第一手史料即历史文献
   出发,但阅读这些历史文献往往充满了重重迷障。我们只有通过对组
   织史的综合研究,尤其是对组织内部运作的深入研究,才能穿越这些迷
   障,回到历史现场,将模糊的形象鲜活化,将抽象的义理具象化,读出历
   史文献背后的身份群体、历史烙印与人物纠葛,读出制度变迁背后的真
   实蕴涵。从历史上看,中共组织路线的形成有几个重要的路口:中共旅
   莫斯科东方大学支部的派别斗争,陈独秀所谓“托派”问题的组织处理,
   顺直省委事件和江苏省委事件,朱毛之争与古田会议,延安整风。而从
   组织路线担纲者的源流上看,至少有四个重要的源流:留苏派,周恩来,
   毛泽东与刘少奇。这些重大事件和重要源流的配置,构成了关于中共
   组织路线的谱系学的主线。
       我们还不能把研究焦点仅仅停留在重大事件和高层人物上,而是
   要带着总体史的眼光有选择性地进入地方史研究,将政治史与社会史

   6. 从 1986 年到 2000 年,中共中央和各级地方党组织编写了中央、省、地市和县四级组织史
   资料共 3065 部, 15 亿字。从 1989 年到 2007 年,中央军委组织编写了军队各级组织史资料
   共 43 卷 250 册, 2 亿字。这些已经公开或内部发行的资料为中共组织史研究提供了坚实的
   资料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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