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7 - 《社会》201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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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6 · 4

       既然社会成员判断自己所获得的社会资源是否公平时是以其社
   会价值是否达到了社 会 认可 的价 值为 参照,那 么,有理 由认 为,当个
   体自我感知的地位低 于 社会 评价 的 地位 时,就 有可能认为自 己所获
   得的社会资源是不公平的;相反,如果个体自我感知的地位与社会评
   价地位相一致甚至更高,那么,他就更有可能认为自己所获得的社会
   资源是公平的。

       三、基于收入公平感的新制度主义解释的几点经验预测

       将上述社会公平感的新制度主义社会学解释推论到收入公平感
   上,可知,如果一个人的主观阶层地位低于其职业声望,他就倾向于认
   为自己的收入是不公平的。相反,如果一个人的主观阶层地位达到甚
   至超过职业声望所体现的社会经济地位,他就有可能认为自己的收入
   是公平的。由 此,本 文 对 当 前 中 国民 众的 收入 公平感 作 出 以 下 经 验
   预测:
       假设 1 :相比于主观阶层地位达到乃至高于其职业声望者,主观阶
   层地位低于职业声望的人更倾向于认为自己的收入是不公平的。
       在当前中国社会中,不同性别、地区的个体往往面对不同的劳动力
   市场。 为 了 检 验 关 于 收 入 公 平 感 的 新 制 度 主 义 解 释 的 稳 健 性
   ( 狉狅犫狌狊狋狀犲狊狊 ),本文进一步检验假设 1 在不同的性别、地区差异下是否
   依然成立。
       假设 1.1 :假设 1 在不同性别的人群中是一致的。
       假设 1.2 :假设 1 在不同地区的居民中是一致的。
       如上文所述,收入公平感的自利理论把收入公平感与收入水平联
   系在一起,这不同于新制度主义的解释逻辑。因此,如果假设 1 所断言
   的基本模式在不同收入群体之间具有一致性,便有理由认为新制度主
   义的解释不但在不同收入水平下成立,且因其解释了社会经济地位较
   低的成员仍可能认为自己的收入是公平的而优于自利理论。因此,本
   文进一步考察假设 1 在不同收入群体中的一致性。
       假设 1.3 :假设 1 在不同的收入群体中是一致的。
       回到文初的问题,为什么在阶层地位较低的技术工人和体力工人
   中,仍有相当高比例的人倾向于认为自己的收入是公平的?依照本文
   提出的新制度主义解释,一个可能的原因在于他们的主观阶层地位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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