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1 - 《社会》201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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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6 · 2
行药物研发,药企也多倚赖学界的研发成果,这使得学界愈发强调对外
筹募资金,从外界取得专利权、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园区、顾问服务等。
这助长了大学的企业化,将大学教师转化为知识资本持有者。媒体进
一步将产官学在精神医疗产业的成果(包括病名、治疗药物的介绍等)
传播到社会大众中,以获得自身的商业利益。上述发展与新自由主义
全球化之前有所不同,强调竞争力的逻辑使产官学媒形成利益共生关
系。由于利益共生,其复合体不乏有若干可议之处,如政府为缩短药物
临床试验的时间而加速上市,要求药企支付新药的申请费,而将消费者
排除在监管机制之外,这表明政府偏向药企的利益高过消费者的利益;
药企常以“研究费”来游说医生,美其名曰为赞助医生研发药物,但实际
上却是贿赂;精神医疗专家身兼数职,如医学院教授、界定疾病者、药物
发明者、审查者、节目主持人或嘉宾等,这不免让人质疑他们在学术研
究、疾病界定、药物制造审查以及商业利益之间的关系( 犕狅 狔 狀犻犳犪狀犪狀犱
犆犪狊狊犲犾狊 , 2006 )。
当“抑郁症”这个疾病名称出现后,药企制药与营销、政府的社会控
制、媒体的传播教育(观念、药物、食品,运动)、学术界的研究便随之而
来,这为抑郁症 的 “医 疗 化” 8 提 供了社 会条 件,也逐渐 规训了人们 对
(抗)抑郁症的观念。另外,社工、咨询师、宗教灵修等也成为政府进行
社会控制的一个环节,这些群体因抑郁症这个新的疾病分类而获利,它
们所塑造的氛围也使社会逐渐接受精神治疗。
改革开放前中国对精神疾病的分类受到 20 世纪五六十年代苏联
的影响,神经衰弱症、癔症和强迫性神经症三者并重,因此神经衰弱是
经常被使用的医学病名。改革开放后,中国精神病学专家逐渐接受强
调抑郁症的西方观点(陈剑梅, 2011 ),仿效西方对抑郁症进行制度化建
构,《中 国 精 神 障 碍 分 类 及 诊 断 标 准 》( 犆犺犻狀犲狊犲 犆犾犪狊狊犻犳犻犮犪狋犻狅狀犪狀犱
犇犻犪 犵 狀狅狊狋犻犮犆狉犻狋犲狉犻犪狅犳犕犲狀狋犪犾犇犻狊狅狉犱犲狉狊 ,简称 犆犆犕犇 )便主要仿效 犐犆犇
并参考 犇犛犕 对抑郁症进行了定义。 犆犆犕犇 第一版 1981 年发布, 1989
年的第二版指出神经衰弱在国际医学界存在争论。为统合于国际可接
受的系统, 2001 年 犆犆犕犇 第三版降低了神经衰弱在其中的重要性(蔡
8. 关于产官学媒的医疗化建构或医疗化与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关系,详见萧易忻( 2014 )的
文章;关于跨国药企的权力运作,详见萧易忻、徐永祥( 2014 )的文章,本文在此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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