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社会》201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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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括集权体制延伸和政府职能扩展对吏员得以不断上升为官的深刻影
   响,以及官、吏两大群体虽社会身份和官场地位有别,却并非相互封闭
   而是彼此相通的状态。因而即便是在那些门阀政治影响较大的时期
   中,也还是在限制吏员升任高官要职的同时,显著扩大了其上升为官的
   通道;因为其实际所必须处理而士人不屑为之的大量事务并非无关紧
   要,若不把有关人员纳入一定的等级序列和升之为官,朝廷就无法对此
   实施直接、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以上几点,都有助于更为完整地勾勒出魏晋至明清官、吏关系的
   历史图景。从中不难 看 出,历 代官、吏 的边 界,实际 都表现为 一个具
   有相当幅宽和弹性,可以容纳众多例外的区间,又因实施区别化管理
   的需要,尽可能为有 关 人 员 划 出了 若干具 有一 定刚性 的界线。这个
   事实本身就表明,各时期建立起来的官、吏关系框架,在确认官、吏有
   别的同时,也以另设类型序列以供吏员登进或转制为官的方式,确认
   了两者之间的相通性和由吏到官过渡区间存在的必要。魏晋以来吏
   员不断随制度调整而逐层转制为官的变化,官、吏之别随阶层流动而
   淡化松弛的趋势,实际 上 都 是 在这个 区间 和这 些序列 的发展 变 迁中
   体现出来的。而凡此 之 类 的 制度 安排 和发展 趋势,都表明我 国古代
   的官僚队伍结构,总 体 看 来 还 是相 当开放 的。从官 僚政治在 秦汉与
   帝制集权一并确立为基本统治要件以来,平民为吏、为官和由吏上升
   为官均被确认为其正常运行所 必 需,包 括“官”、“吏”在 内 的 重 要 和
   一般的公职人员之间,虽然可以 承 认 其 间 的 分 野,可 以 加 以 区 别 化
   管理,但却根本不是并且也 不 许 成 为 彼 此 封 闭 的 群 体。 应 当 说,魏
   晋以来“官”、“吏”二名所指仍有 所 混 淆 而 不 甚 严 格,隋 唐 以 来 朝 廷
   人事主管机构 仍 一 直 称 为 “吏 部”的 事 实,也 是 两 者 多 有 共 性 的 一
   种体现。

       三、吏员履职生态值得注意的几个方面

       官、吏关系的完整面貌,既包括了历代官、吏有别的种种表现和其
   间确曾存在的身份鸿沟,也包括了两者同属公职人员的众多共性和勾
   通于其间的一系列制度事实,且其总的趋势是鸿沟变浅而相通性更强。
   关于吏员履职和生态状态的考察,正须在此基础上来加以评估,对此还
   需强调和注意的则有下列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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