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社会》201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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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社会”观念的生成


   犮犾狌犫 ; 狋犺犲 犿犲犲狋犻狀 犵 狅狉 狏犻狊犻狋犻狀 犵 狅犳 狆 犲狉狊狅狀狊 狅犳 犲 狇 狌犪犾 狉犪狀犽 ; 狋犺犲
   犮狅犿犿狌狀犻犮犪狋犻狀 犵狅犳犻狀犳狅狉犿犪狋犻狅狀狋狅狊狌犮犺犫 狔狑狉犻狋犻狀 犵 ”。这时已经用“会”对
   译“ 狊狅犮犻犲狋 狔 ”了。 1847 年,麦都思( 犠犪犾狋犲狉犎犲狀狉 狔犕犲犱犺狌狉狊狋 )在《英华字典》
   ( 卷二)第 1189 页中把“ 狊狅犮犻犲狋 狔  ”译为“会”和“结社”,还举例:“ 犪狊狅犮犻犲狋 狔
  犳狅狉狋犺犲犿犪犻狀狋犲狀犪狀犮犲狅犳狉犲犾犻 犵 犻狅狌狊狊犲狉狏犻犮犲狊 ”为“主会”,“ 狋犺犲狑犺犻狋犲犾狅狋狌狊
  狊狅犮犻犲狋 狔 ”为“白莲社”或“白莲会”。 1857 年出版的《六合丛谈》第 1 卷第
   11 号英文目录中有这样的内容:“ 犖狅狋犻犮犲狅犳犖犲狑犅狅狅犽狊 : 犜狉犪狀狊犪犮狋犻狅狀狊狅犳
                                             ,
  狋犺犲犎狅狀 犵 犓狅狀 犵 犅狉犪狀犮犺狅犳狋犺犲犃狊犻犪狋犻犮犛狅犮犻犲狋 狔 狏狅犾.5 , 犜狉犪狀狊犾犪狋犻狅狀狅犳
               ’
   犎犲狌犲狀犜狊犪狀 犵狊犜狉犪狏犲犾狊犻狀狋犺犲犠犲狊狋 , 犫 狔犕狉.犑狌犾犻犲狀 ,正文部分的内容是:
   新出书籍:英京伦敦,设立公会,曰亚细亚会……”(沈国威等, 2006 : 691-692 )。
       1872 年,卢公明( 犑狌狊狋狌狊犇狅狅犾犻狋狋犾犲 )在《英华萃林韵府》(卷一)的第

   449 页把“ 狊狅犮犻犲狋 狔 ”译为“签题会”,并举例:“ 狅犳 狆 犲狉狊狅狀狊狑犺狅狑狉犻狋犲狋犺犲犻狉
   狀犪犿犲狊犪狀犱狊狌犫狊犮狉犻犫犲犿狅狀犲 狔  ,相与聚集、会”。 1879 年,罗存德( 犠犻犾犾犻犪犿
   犔狅犫狊犮犺犲犻犱 )的《英华词典》由日本人把标题改为《英 华和译 字典》后 出

   版,在卷四第 1093 页把“ 狊狅犮犻犲狋 狔     ”也界定为“会”和“结社”,还举例说,
   “ 犪 狆 狌犫犾犻犮狊狅犮犻犲狋 狔 ”是“公会”,“ 狋狅犲狀狋犲狉犪狊狅犮犻犲狋 狔 ”是“入会”。 1883 年,日
   本人井上哲次郎增订他的《增订英华字典》时对“ 狊狅犮犻犲狋 狔                ”的释义相同。
       在 1885 年江南制造局编译处出版的《佐治刍言》中,傅兰雅( 犑狅犺狀
   犉狉 狔 犲狉 )多次将“ 狊狅犮犻犲狋 狔 ”翻译为“会”。在第一章“论家室之道”,他把“有
   夫妇和睦之家”作为“小会”的书写,又对“会”有解释:“凡有众人相聚成
   会,无论其会为大为小,必有公共之性情、公共之意见,则往来交接,彼
   此俱觉合宜。……是以会中人凡事皆须各让几分,以为往来准则,若能
   彼此交让,则大家俱可相安矣。”在第二章“论人生职分中应得应为之
   事”中又这样表述:“今有若干人聚成一会,或成一国,欲其兴利除弊,诸
   事完善,则必使人人俱能自主,人人俱能工作,方能十分富庶。……同
   会者亦当视为兄弟,竭吾力以助之”。“凡有若干人成会或成国,则其国
   内之律法章程,人人皆当恪守”。 2 在第六章“论驳辨争先之误”中有这
   样的表述:“自古至今,尝有人欲设立一种会,将众人所有资财并做工所
   得工资,均归会中管理,而各人本身需用可向会中支领。……故此会一


   2. 这部分 的 英 文 原 文 是:“ 犜犺犻狊犻犱犲犪狅犳犪狆 犲狉犳犲犮狋狊狅犮犻犲狋 狔狊狌 狆狆 狅狊犲狊犪狀犪狊狊犲犿犫犾犪 犵 犲狅犳犳狉犲犲
   犮犻狋犻狕犲狀狊 , 犲犪犮犺犮狅狀狋狉犻犫狌狋犻狀 犵犺犻狊犾犪犫狅狅狌狉狊犳狅狉狋犺犲犫犲狀犲犳犻狋狅犳狋犺犲狑犺狅犾犲 , 犪狀犱狉犲犮犲狏犻狀 犵 犪狀 (转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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