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0 - 《社会》201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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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的呼声
里的移民的公共参与与其户籍身份的关系如何呢?在展开经验分析之
前,我们先用一个简单的图示(图 1 )来刻画制度、身份与教育(或收入)
之间的互动关系如何影响公共意识和公共参与。
公共参与是一种行动,在行动之前,具有公共参与的主观意识是必
要的条件。公共意识的形成主要受环境和需求的影响。从理论上讲,
在控制住个人特征后,移民与户籍人口面临的环境和需求是一样的,因
此,两类人群的公共意识应该没有统计上的显著差异。但实际上,可能
有三个方面的因素会导致移民的公共意识与户籍人口不同。第一,城
市移民大多来自农村,他们在农村的生活中并不需要面对城市生活中
出现的各类问题,因此,公共意识可能较弱;第二,与本地居民相比,移
民在城市里相对较缺乏社会关系网络的支持,他们对通过公共参与来
改善生活可能有更迫切的需求,因此可能会具有更强的公共意识;第
三,外在的制度形成了对移民的歧视,移民难以融入城市,可能不利于
其形成公共意识。在以上三个机制的共同作用下,移民和本地居民之
间是否存在显著的公共意识的差异,是一个需要通过经验研究来回答
的问题,具体可参见图 1 中的关系( 1 )。
图 1 :公共意识与行动的影响
如果户籍身份的差异让移民与本地居民之间存在显著不同的公共
意识,他们在公共参与的行动上也将不同。但是,即使公共意识与户籍
身份无关,他们的公共参与行动也可能因户籍身份的差异而不同。这
是因为,在既有的制度下,一些与居民争取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安排也
是与户籍挂钩在一起的。例如,政府的听证会是由政府部门来选择出
席代表的,一些地方政府的听证会公告明确规定,只有本地户籍人口才
能参加听证会。又如,居委会选举的选民资格也通常会与户籍身份挂
钩。此外,即使某些方面的公共参与并不直接受户籍制度的制约,户籍
制度仍可能对其产生间接的影响,例如,与本地居民相比,外来人口可
能更不信任当地政府及陌生人,从而更少参与公共事务。在既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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