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1 - 《社会》201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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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4 · 4

   在这种策略中,关系和互惠是主要特点。由于中国政府在诸如土地、资
   金和补贴等资源分配上具有重要的权力,这为私营企业主建立与政府
   良好关系的缓冲策略提供了足够的激励;企业为获得更有利的政府政
   策而进行积极的游说,企业主争取成为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为公共事
   业捐赠等( 犎犲 , 犲狋犪犾. , 2007 )。根据 1995 年对 2870 个中国私营企业
   主的调查数据显示,中国的私营企业主大都积极地为政府发起的慈善
   项目捐款,以换取政府的承认和政治影响途径( 犕犪犪狀犱犘犪狉犻狊犺 , 2006 )。
       第三,政治权力对于经济权力的吸纳。国家不仅在市场转型中维
   系了原有的权力,而且还通过多种方式渗透到新的社会经济体之中,政
   府对于新兴社会阶层,尤其是私营企业主阶层积极进行吸纳和统合。
   行业协会、工商联、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和党代表等,这些国家所赋予的
   “政治身份”都是国家吸纳经济权力的重要形式,这使得中国的私营企
   业主呈现出很强的“政治嵌入性”( 犕犮犖犪犾犾 狔犪狀犱犠狉犻 犵 犺狋 , 2010 )。正是
   这些国家的“吸纳”策略,使得中国的私营企业主通过政策和制度网络
   与国家捆绑在一起( 犘犲狉狉 狔 2007 ),干部和私营企业主之间形成了一个
                          ,
   松散的“联盟”( 犆犺狅犻犪狀犱犣犺狅狌 , 2001 )。因此,市场转型并不会带来一
   个反对国家权力的私营企业主阶层的兴起。
       除了吸纳私营企业主之外,国家还统合相关社团,发展了包括个体
   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和工商联等在内的各种制度化联系,以求推
   进经济发展和加强与社会群体的联系( 犇犻犮犽狊狅狀 , 2003 )。在对现有官
   办社团的研究中,研究者发现,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这样的
   企业家社团并不代表能够抵御国家力量的公民社会的成长( 犠犺犻狋犲 , 犲狋犪犾. ,
   1996 ),它们并未如有的学者所预测的那样能够代表会员的利益来反对
                            ,
   国家( 犘犪狉狉犻狊 , 1999 ; 犓犲狀狀犲犱 狔 2001 );国家推动个私协成立的初衷也不
   过是帮助国家实现其在市场领域社会控制的目标,而非利益的表达和
   聚集,并且,个私协在实践中已日益变成了相关部门谋取预算外资金的
   工具(黄冬娅, 2008 )。福斯特( 犉狅狊狋犲狉 , 2002 )对于烟台个私协的研究、南威
   特( 犖犲狏犻狋狋 , 1996 )对天津市级和区级个私协 的研 究,以及 安戈( 犝狀 犵 犲狉 ,
   1996 )对于北京市朝阳区个私协的研究都表明,从个私协的运行并不能
   看到自主的公民社会的成长。此外,国家推动行业协会的发展实际上
   也只不过是一种政府控制下的“利益契合”(江华等, 2011 );国家也缺少
   动 力 解 决 商 会 所 存 在 的 国 家 主 导 性 和 自 主 性 两 者 之 间 的 张 力 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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