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7 - 《社会》201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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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4 · 1
有 研 究 表 明,这 种 “多 地 点、多 机 构 的 非 概 率 抽 样 方 式 ”
( 狀狅狀 狆 狉狅犫犪犫犻犾犻狋 狔 狊犪犿 狆 犾犻狀 犵 ),有助于克服抽样时的地理集中( 犲狅 犵 狉犪 狆 犺犻犮
犵
犮狅狀犮犲狀狋狉犪狋犻狅狀 )和隐藏的选择偏见( 犺犻犱犱犲狀狊犲犾犲犮狋犻狅狀犫犻犪狊 ),从而提高样
本的 代 表 性 和 推 论 统 计 ( 犻狀犳犲狉犲狀狋犻犪犾狊狋犪狋犻狊狋犻犮狊 )的 可 靠 性 ( 犌狌狅犪狀犱
犎狌狊狊犲 狔 ,转引自刘林平、郑广怀等, 2011 )。本文所用数据尽管并非严格
意义上的随机样本,但仍具一定的代表性。当然,它也不可避免地包含
了非随机抽样的局限性。
(二)因变量
农民工维权意愿,指在发生劳动权益侵犯事件之后,农民工是否有
采取行动维护权益的主观意向,以及对维权方式的偏好。本文分别建
立了二元 犾狅 犵 犻狊狋犻犮 回归模型和多元 犾狅 犵 犻狊狋犻犮 回归模型,前者测量维权意
愿的有无,后者测量维权方式偏好。测量因变量的问题是:“如果工作
单位拒绝和你签劳动合同,你会怎么办”,选项包括: ① 找单位人事部门
解决, ② 找单位工会反映, ③ 求助街道(乡镇)调解委员会, ④ 打官司, ⑤
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⑥ 辞职跳槽, ⑦ 不采取行动, ⑧ 不知道怎么
办,共 8 个选项。在第一个模型中, ①~⑥ 选项皆被视为“有采取维权
行动的意愿”;而 ⑦ 和 ⑧ 两个选项被视为“无采取维权行动意愿”。由此
形成测量农民工维权意愿的二分变量:有采取维权行动意愿 =1 ,无采
取维权行动意愿 =0 。在第二个模型中,只分析有维权意愿的被访者,
即把选择 ⑦ 与 ⑧ 的被访者过滤掉,重新定义变量标签,选项 ① 与 ② 视为
“企业内部协商维 权”;选 项 ③ 、 ④ 、 ⑤ 合称“官 方渠 道维 权”; ⑥ 为“退
出”。新变量值:企业内部协商维权 =1 ,官方渠道维权 =2 ,退出 =0 。
(三)自变量
1 、同期群
( 1 )同期群 本文把农民工的出生年份分为: 1969 年之前( 69 前农
民工)、 1970 ~ 1979 年( 70 代农民工)、 1980 ~ 1989 年( 80 代农民工)和
1990 年之后( 90 后农民工)四个同期群。其中, 80 代农民工与 90 后农
民工合称“新生代农民工”,而 69 前农民工与 70 代农民工合称“传统农
民工”。分组后变量值标签: 1969 年之前 =3 , 1970 ~ 1979 年 =2 , 1980
~ 1989 年 =1 , 1990 年之后 =0 。
( 2 )劳动法律 认 知 情 况 测量 方法是 列出《劳 动法》、《劳动合 同
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安全生产监督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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