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3 - 《社会》201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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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的法律认知水平对其维权意愿的影响。早在 19 世纪,马克思就论
述了革命理论在工人阶级从自在阶级转变为自为阶级过程中的重要
性。已有学者指出,仅仅是利益失衡,但缺乏利益意识或无法形成不公
正感,就不会产生集体行动(于建嵘, 2004 ;应星, 2007 ;刘能, 2004 )。随
着农民工文化水平的整体提高,以及普法宣传及言传身教,农民工的法
律认知水平也在提高,这会直接影响他们对相对剥夺感的体认(蔡禾
等, 2009 ),进而影响其维权意愿。一般认为,新生代农民工的平均受教
育水平高过传统农民工,他们在学校学习了较多的法律课程,因而掌握
较多的法律知识。另有观点认为,法律知识是实用性知识,仅靠书本上
的学习是不够的,只有在实践中学到的法律知识才是有效的,外出务工
时间越长,越可能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尽管学界对农民工同期群间
法律知识孰多孰少尚存争议,但对于法律认知水平有助于提升劳动侵
权认知能力这一看法则基本一致。由此,我们提出:
假设 1犫 :劳动法律认知水平越高的农民工,维权意愿越强。
(二)务工资历与研究假设
与古典理论消极的和负面的参与者模型不同,资源动员理论重新
把“理性”赋予了运动参与者。随着资源动员理论取代古典理论成为社
会运动研究领域内的主流理论,研究者把成本—收益的权衡和计算,而
非剥夺感和怨恨作为分析中心,关注社会运动所能获取的资源,以及资
源是如何被动员组织起来的,等等。
影响农民工维权意愿的资源因素可以从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两方
面来分析。刘传江等( 2012 )认为,在次属劳动市场,农民工人力资本的
增加往往带来资产专用性的增加,从而导致劳资关系中劳方势力的提
升。郑广怀( 2007 )发现,资历(包括年龄、工作职位和工作流动性)是影
响农民工维权的重要因素,即较长的外出时间意味着较为丰富的打工
经验,越有可能发现和认识工厂的侵权行为,进而维护自身权利;且农
民工在维权之前会考虑维权可能带来的风险(例如被厂方解雇、找不到
工作等)。对那些已经换过工作的农民工而言,他们在换工作的过程中
已经积累了承担风险的经验;而那些没有换过工作的农民工缺乏承担
风险的经验,他们担心维权会使自己陷入失业的困境。相对于管理人
员和技术工人而言,普通工人或服务员的文化程度和收人水平都较低,
承担风险及与厂方议价能力较弱,维权能力不足,不倾向于采取维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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