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1 - 《社会》201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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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3 · 5

             1994 ;王宁, 2002 ;王 天 夫, 2006 ;彭 玉 生, 2011 )。 1 第 一 种 看 法 坚 持 认
              为,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概念和命题必须进行操作化,那些较为宏大抽象
              的概念或是不妥的,或是限于目前的研究手段无法被精确测量,等到学
              科成熟之后就可以实现对此类概念的操作化。第二类看法主张,社会
              学研究中存在着两类概念:一类是贴近经验的概念,应当对它们进行操
              作化的定量研究;还有一类概念属于理论范畴,它们承担的是理论功
              能,此类概念适用于定性研究,而这两类概念在社会学研究中是不可互
              相替代的。第三类看法则质疑“操作化”概念的方法论价值,认为此类
              “经验科学”概念并不适合于社会学这种混合了人文艺术形式的学科。
              当然,这三种看法只是理想类型的区分,在围绕社会学方法论问题的讨
              论中,许多学者的论证混杂了上述三类看法的两种或全部,其立场是变
              动不居的,这也是方法论讨论越来越混乱的原因。
                  在本文看来,上述看法大都继承了涂尔干或韦伯方法论的部分要
              素,依然反映了社会学领域中老生常谈的实证主义与解释社会学的对
              立。然而在严格的社会科学哲学层面,实证主义与解释社会学的对立
              是由分析哲学和现象学之间的对立所承载的,这一点并没有为大多数
              社会学研究者所认识。实证主义者对解释社会学的批评并不简单是社
              会学研究方法的批评,其背后有着世界观与认识论的明确立场,而许多
              解释社会学家在回应上述批评时,却始终局限在社会学研究技术的领
              域进行回应,因而难以形成实质性对话。在反驳别人的“科学”主张时,
              简单地给对方扣上一个“科学主义”的帽子,并没有什么用处。
                  当然,这种情况绝不意味着解释社会学的失败。许多从事量化研
              究的社会学家都看到了操作化的困难,于是他们常常不得不在讨论中
              搬用一些解释社会学的要素,比如“有些重要的东西不能被量化”;或者
              先默认实证论的方法论体系,然后再强调理论、定性方法以及学术团体
              共识的重要性,但却回避对这两个步骤之间的紧张关系予以反思。这
              些说法和做法都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不过从研究逻辑的角度来讲,它
              们的作用接近于一种修辞,并不能很好地消除社会学定量与定性研究
              之间的方法论困局。定量社会学界关于因果关系问题的讨论便是代

             1. 还可 参 见:赵 鼎 新 .2011. 社 会 科 学 需 要 破 除 理 科 思 维 [ 犗犔 ] .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网: 犺狋狋 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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