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3 - 《社会》201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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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 115 ), 1999 年 8 月, 68% 的小区都建立了业委会,数量达到 2603
个,其中直管公房售后业委会 1481 个,系统公房售后业委会 827 个,
商品房业委会 295 个(汤艳文, 2004 )。成立于 1995 年的第一家业主委
员会,就是由区房管办推动物业公司发起,以期通过业委会配合物业公
司搞好物业管理(曾文慧, 2002 )。政府这一作为在一定程度上制度化
了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降低了两者之间恶性冲突发生的可
能性,即使发生了纠纷,冲突表达形式也较为温和。
广东省在社会建设与社会组织发展领域表现更为宽松,社会组织
(包括业委会)发展相对自发。 2004 年,“在广州 3000 多个小区中,成
立业主委员会的只有 389 个,占 13% 左右,这就意味着, 87% 的小区还
没有一个能够代表业主的自治性的维权组织。” 15 广州市业委会成立率
较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主管部门不够积极主动。 2011 年,广州市成立
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导规则依然处于“征求意见稿”状
态,其条文规定街道办事处“依法指导、协助本辖区内业主大会的成立
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
动,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中的纠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协助
和配合。” 16 可见,在广州市,政府在物业领域的管理和监管相对缺位,
治理主体相对消极。
在上海,基于物权的治理制度供给充分,业主面临共同的威胁和严
重的侵权现象(特别是基于制度供给不足而导致侵权现象)的可能性相
对较小,跨小区的业主联合也不太可能发生。对地方媒体报道的分析
表明,被上海媒体报道的 574 个小区中有 6.6% 的案例涉及暴力冲突
(例如殴打事件)。在广州,物业管理制度供给相对缺位,冲突(甚至是
暴力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较高,维权者自组织倾向也更明显。数据分析
显示,广州 954 个小区中有 9.2% 的案例涉及暴力冲突,其发生率显著
高于上海的暴力冲突发生率( < 0.05 )。暴力事件的发生在一定程度
狆
上反映了政府在社会管理和监管上的缺位,上文提到的广州业主联合
15. 参见:广 州 市 国 土 资 源 和 房 屋 管 理 局 网 站 ( 犺狋狋 狆 :// 狑狑狑.犾犪犺狅. 犵 狅狏.犮狀 / 狓狑狕狓 / 犺 狔 犽犱 /
200704 / 狋20070420 _ 168571.犺狋犿 ),访问日期: 2012 年 10 月 15 日。
16. 参见:《广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五条。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
屋管理局网站( 犺狋狋 狆 :// 狑狑狑.犾犪犺狅. 犵 狅狏.犮狀 / 狓狑狕狓 / 狋狕 犵犵 / 200909 / 狋20090904 _ 163197.犺狋犿 ),访问
日期: 2012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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