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6 - 《社会》201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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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层策略行为与社区过程
你,说明我们收了,但不会去干预。”(叶成、江夏 2008 年 6 月 10 日向民
政科科长投诉,田野记录)这代表了街道的态度与策略。
在后续的物业公司招投标中,社区内部分化影响到社区的正常管
理。 2008 年 6 月 7 日,业委会召开业主代表大会 31 ,讨论表决《公开选
聘物业公司的招投标工作方案》,以及公开讨论叶成、江夏派发的《致业
主代表的公开信:业委会有关问题汇报材料》, 32 但该次会议成为吵架
的场合,业主代表们代表不同的利益,各执己见,不欢而散。在会前,物
业公司告知部分业主代表不要到场,以分化业主代表大会的力量。虽
然招投标程序在业主代表们的投票下正式启动,但在以往抗争与维权
中形成的社区共同体已经烟消云散。
嘉园公司成为业委会的对立面,在招投标过程中依循政府三个阶
段的不同策略。嘉园公司的行动是试探性的,依据政府态度而行动。
在招投标前,政府持指导、支持、协助态度,物业公司主要以江夏、叶成
等为代表在业主代表大会及业委会中表示反对,但未有进一步行动;在
招投标过程中,物业公司充分利用其所占据的小区中的宣传栏,与业委
会争夺舆论空间(将业委会的宣传栏撕毁),如 8 月 24 日在东、西社区
最中心、显眼的宣传栏位置贴出了用红纸写的《致南苑全体业主的公开
信》,洋洋洒洒有三大版;第三阶段,当政府明确表示反对后,嘉园公司
跟业委会的冲突进一步升级,停止了业委会每个月的运作费用,以及强
行拆除业委会的公告栏。这些宣传将嘉园公司树立为“亲民”的“好管
家”,与业委会的“不作为”形成鲜明对比,在他们的公开信中,合同的期
限被忽略了,嘉园公司俨然成为南苑的守护者。
当政府撤出社区之后,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等的互动使原本隐藏的
社区结构显性化,业委会内部分裂,物业公司企图通过公开信的方式进
一步分化业委会及业主,进而消解业委会的力量。这些冲突撕裂了原
本形成的共同体,业主们开始各自为政。而业委会却未意识到社区内
部分化的严重性,不寄希望于重新寻求业主们的合力支持,而是希望通
过上访让政府介入,扶正祛邪,继续依法公平、公正、公开选聘新的物业
服务公司,避免本小区管理的真空期,但由于政府采用“旁观”及不干预
31. 业委会成立后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也是最后一次代表大会。
32. 事实上,陈志强希望依法炮制上次“夺权”大战,利用业主代表大会将江夏、叶成“清理”出
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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