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7 - 《社会》2013年第4期
P. 177
社会· 2013 · 4
策略,物业公司招投标始终未完成。
四、结论与讨论:逻辑、理据与拓展的分析
至此,南苑社区发展的“故事线”完整呈现,基层政府部门压制、撤
出或旁观调控的策略性行为,社区居民能动的权变回应,以及第三阶段
市场对国家基层策略的依循行为。在不稳定时期( 狌狀狊犲狋狋犾犲犱狆 犲狉犻狅犱狊 )
的转型阶段,不同社会主体在“文化工具箱”( 犛狑犻犱犾犲狉 , 1986 )中有策略
地选择符合自身利益的工具,各方处于一系列的策略关系中。南苑社
区发展的三个阶段代表了国家基层策略的变化,其阶段和不同主体的
主要策略、成因、特征可见表 1 。
第一, 20 世纪 90 年代末,当住房商品化改革全面推行之始,国家
全面引入物业管理制度,以弥补国家撤出之后的控制不足。社区治理
相关政策并不明朗,市场在国家培育下欣欣向荣,出现国家与市场的共
谋。在一些商品房小区中,物业管理出现了市场专制主义对个人权利
的侵蚀,国家对于市场的过分放纵导致了不健康的市场发展,可称之为
国家、市场合谋的专制主义时期。
第二,国家在社区中的退出被认为是一个趋势,但这是一个反复的
过程。当社区居民反抗相关政府部门与南苑物业公司的合谋时,在“维
稳”的合法性要求下,国家强势接管该社区,重新回到强控制阶段。国
家虽然借用了市场的外壳,但实质上是以政府的控制为主。业委会被
政府暂停运转,体现出了强国家—弱社会的状况。
第三,在 2008 年陈志强被砍案发生之后,政府被推到风口浪尖上,
借此机会迅速退出了社区的物业管理。但市场的进入直接改变了社区
中的权力格局,原先的国家力量强控制被市场的强控制所替代,社会力
量却未能发展起来。当市场与社会相互胶着,物业公司压制业委会时,
政府以立法者、执法者和法律解释者的身份介入,但并不干预,任由二
者互动。但当 触 及住 保办等 政府 部门 利益 时,强势干 预 的 策 略 再 度
出现。
总之,基层政府的行为是策略性的,体现了含混—谋略型国家—
社会关系的特 点;基 层 政 府 不 是 铁 板 一 块 的,不 同 部 门 有 各 自 的 自
主性。街道、居委、房管部门等成为业委会“诉苦”、“讲理”的部门,中
· 1 7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