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0 - 《社会》201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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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康复精神病人日常生活实践中的充权


              ( 犚狅 犵 犲狉狊 , 1979 )等议题。戈夫曼的全控机构被赋予了灰蒙蒙的悲观主
              义色彩,人在其中只有被操控的命运,没有自由,他的主体性始终被制
              度和机构结构所折中、淡化和蚕食。
                  如果不放下“正常人看异端”(福柯, 2007 )的权力感或他者视角,
              就很难真正理解他们,所以,在精神康复实务中,社会工作者首先要克服
              的就是“正常”与“非正常”的价值判断。休斯顿( 犎狅狌狊狋狅狀 , 2002 : 149 )曾
              提醒社工要开展“具有文化敏感度的社会工作实践”,必须时刻反省自
              己的价值观与世界观 ,在社会工作实务中,充分融入服务对象的文化
              生活中。
                  如今,距离戈夫曼写这本书的时期已有半个多世纪,情况是否发生
              了变化?本文正是在这样一个理论背景下讨论住院精神病康复者的主
              体性,即他们居住于怎样的环境之中,是否具有主体性,在医院这一较
              为特殊的场所中主体性如何体现?此外,在案例的基础上可以发展怎
              样的理论框架,从而能够更好地理解当今社会中某些权威相对集中的
              场域 1 下人的主体性?
                  从本研究看来,需要构建一幅更为复杂的图景:这些机构一方面对
              居于其中的人施予限制,致使其失去一定的自由,因此有压迫性;另一
              方面,它又能激发人的“叛逆”和抵抗行为。人在其中可能既被动又有
              一定的主体性,对于自我的建构也呈现这样的特点。笔者希望用另一
              种视角深入了解他们的生活,把他们看作整体的人、与环境和他人和谐
              互动的人,从而关注其日常生活中的优势、能力与特长,看到他们“病
              态”外衣下的“聪明”、“良善”和“坚强”等,即“弱者的智慧与品格”,看到
              并接纳其“与病共生”(叶锦城, 2005 : 175 )的状态,从而借助除医学、护
              理学和心理学等学科将精神病人视为治疗客体外的视角,即他们是自
              身生命的主体,揭示他们的主体能动性。
                  (一)日常生活:身体力行的碎片化空间
                  在西方学术界,精神病院的专业领域与日常生活范式的本意是相
              悖的。大多数精神病人在院时间很长,动辄数月,长的达数年甚至十几
              年。无论他们开始是否接受,医院生活已成为他们生活中的一部分。
              在那里,他们接受治疗与康复训练,吃住劳作和一系列休闲活动构成了


             1. 这里能否被称为戈夫曼的“全控机构”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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