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 - 《社会》201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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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类型学到动态研究:兼论信仰的流动
和鬼魂( 犑狅狉犱犪狀 , 1972 )。有人认为它们分别对应着世俗社会的三个等
级:神明是帝国官僚的隐喻,他们身穿官袍、供于庙宇、等级分明;汉人
的神明体系既有从玉帝、城隍到土地公等职级的区分,也存在各司其职
的功能神,比如龙王、财神、灶神等,几乎就是世俗帝国官僚系统的翻版
,
( 犉犲狌犮犺狋狑犪狀 犵1992 )。鬼是令人厌恶或可怜的陌生人的代表,他们颇
类似于乞丐,需要人们的施舍;同时也有些类似危险的强盗,人们必须
小心应对,否则会带来厄运。祖先则是代表自己人的超自然力量,是已
经过世的家族或宗族成员的灵魂。
虽然神、鬼、祖先代表着不同的群体,但他们之间的界限并非不可
逾越。一方面,作为自己人的祖先对于外群来说即是鬼魂,尤其是当亡
灵没有子孙提供祭品时,它们便会沦为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但是,另
一方面,有些鬼魂兼具鬼格与神格,它们能逐步升格为神灵,譬如,台湾
地区的“有应公”信仰就是鬼魂变神灵的典型案例。拓荒时期的台湾很
多人死于海难或械斗;人们将开荒时挖掘出来的无主枯骨或流落在海
边的人骨集中起来加以埋葬,并建坟墓或小庙进行祭祀。那些鬼魂据
说非常灵验,“有求必应”,于是得名“有应公”。由于灵验的缘故,那些
原本属于孤魂野鬼性质的“有应公”享受着鼎盛的香火,受众多乡民的
崇拜,因此它们逐渐升级为神灵( 犠狅犾犳 , 1974 )。“有应公”的案例清楚地
告诉我们,“鬼”和“神”之间存在着流动的通路。
在汉人的民间信仰中,不仅存在着鬼魂演化为神祗的情况,也存在
着神灵流动的其他特征:它们可以跨越宗教的门户界限,为各宗教传统
所接受。华人社会中大多数有影响的神灵都在各宗教传统中通行无
碍。民间广泛认为,佛教的观音菩萨、文殊菩萨和普贤菩萨对应于道教
就是慈航真人、文殊广法天尊和普贤真人;源出儒教的“武圣人”关公被
道教尊为“关圣帝君”,被佛教奉为“伽蓝菩萨”,而民间则有“关公当玉
帝”的说法。除此之外,河北地区的王二奶奶信仰则为我们展现了民间
信仰神祗进入正统宗教的极为典型的案例。相传王二奶奶是明末清初
的河北香河县人氏,由于死后身体不腐,受到人们的祭拜,变成地方女
神。之后,王二奶奶信仰被道教接纳:“一个处于京城郊区正规的道教
道场,不但为来自香河县乡下的一个民妇修了殿堂、接受各方的香火,
而且还非常厚道地承认了她的‘灵验’,更对来自王二奶奶娘家香河的
所有人给予更多的热情”,这说明“民间信仰与制度性宗教之间始终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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