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 - 《社会》201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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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组织就是一例,其称呼包括“邪教”、“反动会道门”、“民间宗教”、“教
              派”、“救赎团体”、“救世团体”、“救度宗教”等。历史上,这些教门组织
              严密、教义完备、仪式严谨,有祖师传承并强调救赎与度人,譬如,为人
              们所熟知的教门包括白莲教、罗教、闻香教、八卦门、三一教、一贯道等,
              明清时期这些教门曾被官府称为邪教;建国以后其中一些被称为“反动
              会道门”。为了避免这两种称谓所带有的政治色彩和价值判断,马西沙
              和韩秉方( 1992 )用比较中性的“民间宗教”来称呼它们;同样,为了追求
              价值中立,加拿大学者欧大年( 1986 )在他的成名作《中国的民间教派研
              究》一书中借用社会学的“教派”概念来指称这些宗教团体,考虑到“教
              派”一词源自基督教社会,其中隐含了西方社会中二元对立的世界观,
              因此欧大年特别强调他所使用的“教派”一词并不包含“排他”与“超然”
              ( 犱犲狋犪犮犺犿犲狀狋 )的意涵。然而,尽管欧大年在使用“教派”一词时已非常
              谨慎并对此加以重新定义,但仍然有学者( 狋犲狉犎犪犪狉 , 1992 )认为该词在
              中国语境中具有误导性,因此加以拒绝。出于类似的考虑,一些学者认
              为,杜赞奇所提出的救赎团体( 狉犲犱犲犿 狆 狋犻狏犲狊狅犮犻犲狋犻犲狊 )更切近中国社会,
              同时也有助于去除曾经附着于传统教门身上的“污名”。但究竟该如何
              翻译“ 狉犲犱犲犿 狆 狋犻狏犲狊狅犮犻犲狋犻犲狊 ”仍然令许多人颇费思量,有人最初将其译
              为“救赎团体”,后来改成“救世团体”(王见川等, 2011 ),在此基础上又
              提出了“救度宗教”的新概念。 1 在此旗帜之下,相关的学者们召开了两
              次研讨会并在台湾颇具影响力的《民俗曲艺》上出版了两期研究专辑,
              不少收录于其中的论文兼具理论关怀与现实关切,质量颇高。毫无疑
              问,这些努力有助于减少以往教门研究中的政治化色彩,建构更为纯粹
              的学术共同体,从而使相关研究向纵深推进。


             1. 宗教社会学界也曾有类似的努力。二战以后,西方社会出现了一大批由少数人组成的信
              仰团体,他们最初被称为灵修的或者另类的宗教运动,后来“膜拜团体( 犮狌犾狋 )”和“教派( 狊犲犮狋 )”
              这两个词也经常被用在这些群体身上。尽管社会学家将膜拜团体技术性地定义为“与外部社
              会存在高度张力的宗教团体”( 犛狋犪狉犽犪狀犱犅犪犻狀犫狉犻犱 犵 犲 , 1987 ),但也有人认为,日常意义上的“膜
              拜团体”是骂人的粗话,带有强烈的负面意涵。出于体现价值中立的考虑,社会学家开始使用
             “新兴宗教”( 狀犲狑狉犲犾犻 犵 犻狅狀 )或“新兴宗教运动”( 狀犲狑狉犲犾犻 犵 犻狅狌狊犿狅狏犲犿犲狀狋狊 )这两个概念( 犆狅狑犪狀
             犪狀犱犅狉狅犿犾犲 狔 , 2008 )。然而令他们始料未及的是,当媒体广泛地将“新兴宗教”与集体自杀等
              新闻联系在一起时,该术语也开始变得越来越负面,很多团体都不愿被称为“新兴宗教”。宗
              教社会学家试图通过创新术语来为某些宗教团体“去污名化”的初衷,往往以新术语很快重新
              被“污名化”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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