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 - 《社会》2013年第1期
P. 75
社会· 2013 · 1
以上舒茨的论述意味着,社会科学在处理经验问题的时候,不应该
忽视价值关联的具体形态。而最具价值意涵的行为,或许恰恰正是表
面上以客观性之名,貌似避免了价值判断实则以某种秩序之中居高临
下的姿态而进行的研究。这也正是著名的黑人社会学家杜波依斯之所
以对人体测量学分类( 犪狀狋犺狉狅 狆 狅犿犲狋狉犻犮犮犾犪狊狊犻犳犻犮犪狋犻狅狀 )和社会学客观对
象化( 狅犫 犼 犲犮狋犻犳犻犮犪狋犻狅狀 )表达其怀疑立场的原因。 11 学术性的思考相对于
意识形态、文化的偏见、政治主场以及不同的学术价值观点的影响所必
须持有的自由状态,不能仅靠这一貌似避免了价值判断的客观性来加
以保证。人们需要做的恰恰要保持对它的反思,因为它或许不过是另
外一种偏见而已。
在现实的层面上,诸如哈贝马斯等人在将生活世界与帕森斯的系
统论结合起来的努力之中,也同样指出了基于共在( 犇犪狊犲犻狀 )与理解/
沟通的生活世界的形态,以及与之相关的认同理论。在社会科学的实
践层面上,对于“差异”,对于“文化相对性”的理解( 犇犲狉狉犻犱犪 , 1978 ),体
现的不仅仅是一种研究伦理的主张,因为正如伽达默尔( 2003 : 413 )在
对实证主义的批评中所指出的那样,在实证主义的研究中,认识主体同
样具有“客体的存在方式,因而主体和客体属于相同的历史活动”,因而
必须“要在适应于主体的历史存在方式中去认识所谓的主体”。在伽达
默尔( 2003 : 414 )看来,这是海德格尔与胡塞尔的共同方面,此在之存在
方式,并非在于其当下,而是在于其未来,“绝没有永恒的真理,真理是
与此在的历史性同时被给予的存在崭露”。这绝非意味着我们要去肯
定这样一种论断,即“存在着的一切都是历史的”,相反,这要求我们去
认真考察“对历史客观主义的批评得以获得其本体论证明的基础”(伽
达默尔, 2003 : 414-415 )。从这一现象学诠释学的视角来看,理解社会
学在舒茨这里便成为了现代社会学得以成立的基本要求。在发表于
1960 年的“社会世界与社会行动理论”一文中,舒茨( 犛犮犺狌狋狕 , 1964 : 3 )开
篇即表明了自己的方法论主张,同时抨击了客观主义者,尤其是行为主
义者的社会科学:
为什么社会科学应当青睐主观视角?初看起来,这一问
11. “正是这种独特的感受,这种双重意识,这种始终透过他人的眼睛来看自己的自我的感觉,
这种用世界的卷尺来测量某人的灵魂的感觉,以可笑的轻蔑和怜悯,在看”( 犇狌犅狅犻狊 , 1999 : 11 )。
· 6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