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 - 《社会》201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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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即意味着他不再把自身及自己兴趣条件当作世界的中心,而是以另
   一个零点取而代之,以成为生活世界现象的取向。”( 犛犮犺狌狋狕 , 1962 : 158 )
   社会科学家要完成自己的职责,要完成一个从日常生活的至尊现实世
   界到社会科学世界的跃迁,就必须将自己从实际的日常生活中抽身出
   来的同时,“将自己的目的动机限制在如实地描述与解释所观察到的社
   会世界中去。”( 犛犮犺狌狋狕 , 1964 : 17 )只有如此,才有可能真正做到对于差
   异的容忍、理解和尊重,也才有可能由此达到真正的自我理解。悬置这
   一现象学的基本方法论,在舒茨这里成为了理解社会学获得可能的基
   本保证。
       在罗杰斯( 2009 : 387 、 388 )看来,舒茨通过三条基本原则(逻辑一致
   性原则、主观解释原则、充分性原则)而创建了一种“研究逻辑理论”,因
   而能够在统计与测量的方法之外,给予社会科学的研究以力量。不过,
   在我们看来,舒茨及其现象学所带给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或许正在于
   一种关于方法论的三位一体。在《论舒茨的主体间性理论》一文中,笔
   者(孙飞宇, 2004 , 2005 )曾经详细讨论了舒茨本人思想进路中关于主体
   间性问题的论述,得出的最终结论是,舒茨意义上的主体间性之可能性
   在于作为生活世界之核心的我群群体的共在 之中。用 舒茨( 犛犮犺狌狋狕 ,
   1966 : 82 )自己的话说,就是“主体间性并非构成上的问题……而是生活
   世界的 材 料 ( 犌犲 犵 犲犫犲狀犺犲犻狋 )问 题。它 是 人 类 存 在 的 基 本 的 本 体 论 范
   畴”。而正是在这一基础上,舒茨的社会科学才获得了它的极大可能
   性。对于社会科学家来说,舒茨的我群关系,由于脱去了韦伯式的卡里
   斯玛气质,而恰可以成为韦伯新教教徒意义上的现代性个体———同时
   也是社会科学家———之形象的温情补充,并因此而为社会学之中的现
   代社会提供了一种更为积极的可能性。进而,在舒茨这里,对于作为流
   亡者的现代行动者来说,方法论更是作为源始存在的存在者与世界打
   交道的方式。舒茨的方法论的三位一体性(社会科学方法论之可能性、
   社会科学之社会的可能性与作为存在论的方法论)由此发生,并为我们
   带来了更多的反思实践层面的可能性。
       与通常对于舒茨的社会学理论之缺乏现实和具体意涵的批评截然
   相反,笔者发现,在实践的层面上,舒茨的方法论所能带给我们的启示
   在于,在研究的态度上,是否能以朴素的态度,将学术和政治文化传统
   中的重大问题、个体和社会的历史经验,及生活世界和日常生活中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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