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5 - 《社会》201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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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3 · 1

   行破坏主张的合法性。
       公众深谙问题的最终解决还得落回地方政府这一层,即便中央政
   府做出了指示,最后具体怎么操作,还在于地方政府,所以地方政府能
   够容忍的限度一直是他们制定行为策略的依据之一。把握行为的尺
   度,也是为日后修复官民关系留条后路,更何况当地民众与地方政府的
   接触并非仅此一件事情,“它还更为广泛地体现在有形与无形并长期绵
   延的一种渗透于生活方方面面的日常化领域,在这些方面,业主们是无
   法 不 依 赖 于 区、市 政 府 的,这 即 是 所 谓 ‘日 常 化 权 威’的 一 种 体 现”
   (吴毅, 2007 : 40 )。
       最后,“无组织的有组织化”。 犔 地区反垃圾污染力量主要源自松
   散的社区公众,而不是西方主流环境运动研究经常提及的那种自上而
   下指挥的、专业化的组织形态。在 犔 事件中,更是体现了群体利益指
   向清晰、分散的个体行为和行为理性化等特征。现代社会,人们的行为
   判断越来越以自身利益为中心,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当不同个体的利益
   集中于一点,分散的无组织行为才会表现出组织化的效果。
       也就是说,是共同的利益和诉求将众人联系到了一起,而这种松散
   联系仅针对某个特殊事件,问题一旦解决,这些松散的联系就会解散,
   所以它们不具备正式组织的基本特征。在现代化大都市中,普通民众
   不敢也不能进行公开的、有组织的抗争。正如斯科特( 2007 : 2 )所说,
   “贯穿于大部分历史过程的大多数从属阶级极少能从事公开的、有组织
   的政治行动,那对他们来说过于奢侈。换言之,这类运动即使不是自取
   灭亡,也是过于危险的”;并且,“那些具有相应组织化行动能力的知识
   分子、中产阶层,在今天的中国城市,亦缺乏以正式的、组织化的政治活
   动来变革制度的政治 /法律空间”(陈映芳, 2006 : 15 )。 犔 事件中出现的
   “无组织的有组织化”恰好符合了“政府不愿意看到有组织抗议”的意
   愿,而那些反建者也比较中意这种方式,因为它可降低政治风险。
       ( 3 )面向社会
       之所以说 犔 事件中的公众表现出一种“生活的智慧”,除了他们坚
   持“理性”抗议外,他们还懂得如何“造势”并争取社会支持。
       第一,将自身合法化,将对方问题化。在争取媒体和社会支持的过
   程中,公众强调他们是在响应国家号召保护环境,而地方政府的决策却
   不利于环保。一封通过网络传播并获得极大社会支持的联名信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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