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7 - 《党政研究》202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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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政 研 究  2026 4





                           功能耦合与系统赋能:检察公益诉讼


                                        与审计监督的协同机制





                                                        赵军锋







                      〔摘要〕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深度整合的宏观背景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的协作
                  机制致力于破解 “线索发现 -责任落实”间的执行脱节问题。二者通过监督范围拓展实现了
                  功能耦合,为协同监督体系奠定了结构性基础,进而构建 “预防 -揭示 -追责 -修复”全周
                  期监督链:审计以 “经济体检”功能防控风险,检察公益诉讼借助司法强制力追责修复。坚
                  持党的领导,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破除数据壁垒,通过规范线索移送与强制反馈,实现协作流程
                  的无缝对接,进而以检察立案权破解审计整改不力困局,通过检察公益诉讼落实整改责任。该
                  协同模式融合专业监督与司法权威,实现从具体实践优化向制度规则完善的治理效能升级,为
                  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提供方案,彰显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制度优势。
                      〔关键词〕检察公益诉讼;审计监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协同监督

                      〔中图分类号〕D262. 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 - 8048 - ( 2026)04 - 0116 - 09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在实践中形成了 “双剑合璧”的合作趋势,很多
             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相关规定,指导和规范两者协作配合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机
             制和工作要求。从法律层面来看,检察公益诉讼属于司法监督范畴,主要发挥司法审判和
             法律监督的作用;审计监督隶属于政府行政序列,对各级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财政收
             支进行审计,两者看似泾渭分明,实则在实践层面的合作却在不断加强。那么,二者为何
             合作、如何合作,这是本文关注的问题。
                  当前学界聚焦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关联性的专门研究相对匮乏,相关成果各自专
             注于审计监督、检察公益诉讼,或集中在司法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关系范畴。审计监督层面
             主要从审计领导体制或管理体制改革                       〔 1〕〔 2〕 探讨审计协同监督体系。检察公益诉讼层面,主
             要是从检察权与行政权的关系着眼,认为先要厘清两类公权力的核心差异、合理划分二者
             的作用范围和边界 ,再以二者互动的流程和分工为基础 ,实现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的
                                 〔 3〕
                                                                          〔 4〕
             功能秩序 ,建构起检察权与行政权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中的良性互动体系 。司法
                                                                                                  〔 6〕
                       〔 5〕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纪监审’协同机制研究”( 23BDJ030)
                 〔作者简介〕赵军锋,安徽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  芜湖
                             2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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