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7 - 《党政研究》202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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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都集中回应了当前中国乡村治理体制的改革需求,也将乡村治理体制改革推到了重要
关口。综观既有研究,学界针对中国乡村治理体制的发展走向大体形成了三种研究视角。
首先是民主发展视角。该视角普遍存在于 20 世纪 80—90 年代的中国乡村治理研究
中。此类研究以村民自治制度的推行为载体和契机,从民主发展视角切入,给予村民自治
制度在推进农民民主权利增长方面以极高期待,高度肯定农民 (农村)在推进我国政治
民主化进程中的作用。也因此,此类研究极力排斥国家及政府权力对村庄治理的过度介
入。面对政府任务下沉与执行的现实需求,诸多学者提出了一系列乡村治理体制的改革思
路。比如潘宁提出两种思路。一是改村委会为村公所,作为乡镇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行
使行政管理职能,将村民委员会设置在村民小组,按照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专
事自治工作;二是村委会设置规模不变,同时设置与村委会并行的村公所,将行政职能转
移至村公所 。李勇化对舟山市的农村社区管委会模式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其通过将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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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自治承担的 “政务”交由社区管委会承担,解除了村民自治组织的行政事务负荷,有
利于其真正履行自治职能 。也有学者为了调和行政与自治之间的张力,提出通过认识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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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的转换,即将村民自治视为由群众自治向 “类”地方自治的一种适度转型,为国家行
政力量的介入提供正当性 。
〔 3〕
其次是村庄治理视角。该视角主要基于满足村庄内生性治理需求的目标,探讨应构建
何种村庄治理体制的问题。贺雪峰根据农村治理具有对接群众以及治理事务细小、琐碎、
不规范等特点,认为不应过于追求正规化和规范化的村级治理体系 。立足村庄治理视
〔 4〕
角,部分学者发展出区域分析框架,认为基于不同区域村庄面临的内生治理需求差异,应
在不同区域村庄探索不同的村庄治理体制。比如杨华和杜姣结合东部农村与中西部农村治
理事务类型及其属性的差异提出,在东部农村,科层化体制具有优势,中西部地区农村则
依然需要保持简约的村民自治体制 〔 5〕〔 6〕 。
最后是国家治理视角。该视角主要基于回应国家在村庄社会的治理需求,探索有助于
国家意志贯彻与政策目标执行的乡村治理体制。该视角普遍认为将村级组织行政化可以有
效满足国家意志下沉至乡村社会的需求,特别是随着服务型政府理念的提出以及各级政府
都在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的背景下,基层政权需要进一步下沉至农村,而不是走向 “悬
浮” 。既有的以村干部兼业化为核心特征的村民自治体制已经难以承接国家大量下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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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职能。因此,有学者得出将村干部公职化以及将村级组织行政化能够强化乡镇政府对
村级组织的控制,进而推动村级组织有效完成自上而下的行政任务 。与此同时,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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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国家权力规范管理村干部的行为 ,起到抑制村干部腐败行为的效果 。比如李梅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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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为,在国家实施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脆弱的乡村治理无法应对国家资源大量投入带来的
利益格局的变化。因此,为了提升治理能力,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落地,村级组织向行政化
的方向发展,乡村治理对村级组织行政化改革提出了要求 。耿磊磊等认为,国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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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乡、制度下乡等国家因素的进入也是影响村庄治理体制向行政化发展的重要缘由 。
〔 12〕
总体来看,民主发展视角下的乡村治理研究热潮在 21 世纪初趋于退却,以村庄治理
视角和国家治理视角为代表的研究视角兴起。随着中国迈入强国家时代 ,国家权力对
〔 13〕
乡村社会的介入力度空前加大,乡村治理亦附带有越来越多的国家意志与国家目标。这意
味着村庄场域不是自在自为以及完全独立的自主治理领域,当中也活跃着代表国家力量的
行政权力。 如何有效回应日益增长的国家在乡村社会的治理需求便是当前中国乡村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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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的重要问题。既有村庄治理视角下的系列研究过度关注村庄内生治理需求,忽略了国
家在乡村社会的治理需求。因此,此类研究提出的乡村治理体制构建方案无法应对国家的
治理需求。既有国家治理视角下的乡村治理体制改革研究同样存在不足,即此类研究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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