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6 - 《党政研究》202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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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政 研 究 2025 3
新时代背景下国家在乡村社会的治理
事务类型与治理机制重构
杜 姣
〔摘要〕新时代背景下,随着国家综合国力的增强,国家权力对乡村社会的介入力度空
前加大,乡村治理附带有越来越多的国家意志与国家目标,落实与执行国家意志成为当前中国
乡村治理的重要方面。从当前中国乡村治理实践来看,国家在乡村社会的目标主要包括对乡村
社会的规范化目标、服务性目标、信息认证目标以及回应性目标,与之相应的是管理型事务、
服务型事务、统计型事务以及社会型事务的大量生产。面对这些来自国家的治理事务,将村级
组织行政化,使村级组织作为这些事务的治理主体成为各地乡村的普遍选择。这不仅加重了村
级组织的工作负担,而且改变了 “乡政村治”的基本体制架构,村庄社会的自治面向被极大
削弱。结合对国家在乡村社会的诸多事务类型的特征剖析,研究得出可在不改变 “乡政村治”
这一基本体制架构的前提下,探索适合不同类型事务的治理机制,合理配置乡镇政府与村级组
织角色,构建乡镇政府与村级组织在国家下达至乡村社会的相应事务类型处理中的有效配合与
协作机制。
〔关键词〕国家下乡;治理目标;治理事务;村级组织行政化;治理机制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 - 8048 - ( 2025)03 - 0104 - 101
一、问题的提出
新时代背景下,随着乡村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迁,乡村社会的治理情境及其治理需
求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对乡村治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未来
五年的目标任务之一是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
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
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正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2025 年中央一号
文件对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进行了系统部署。由此可见,党和国家一系列的重要报告和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治理中的精英流失及其应对机制构建研究”
( 19CSH007)
〔作者简介〕杜姣,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湖北 武汉 4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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