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0 - 《党政研究》202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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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散沙”,“谁都想指挥”但 “谁也不服谁指挥”,由此造成治理摩擦和治理真空。此时政
             府如果想克服多元治理的自由性和随机性,保持社区治理的整体性与稳定性,则需要利用
             自身优势地位加强干预,但若干预过度,又容易使社区治理重回政府一元治理的老路,从
             而使 “政府失灵”现象重现。二是治理资源弥散化。社区治理过程,某种程度上是公共
             资源的配置过程。城市社区多元治理过程中,由于每个主体都掌握一定资源,如果缺乏统
             一规划与协调,就会出现有的主体资源长期闲置、有的却过度透支,有的社区资源投入过
             剩、有的却极度匮乏情况并存,社区治理资源分布呈现出明显 “弥散化”特征,资源供
             给不平衡与不充分现象突出,社区治理难度由此加大。三是机制衔接梗阻化。政府、市
             场、社会,同一主体内部不同个体的行动逻辑不同,机制各异,如果缺乏统筹协调,现实
             中各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机制之间容易衔接不畅,叠加重复、漏洞盲区、意见分歧并存,
             从而导致社区治理空转或 “梗阻”现象发生。四是集体行动困境化。城市社区治理的本
             质是要多元主体就公共事务采取集体行动,然而根据集体行动理论,在没有形成有效制约
             的情况下,多元主体之间更容易形成自由竞争格局,从而在局限于谋求自身利益的个体理
             性驱使下出现 “公地悲剧”“搭便车”等集体行动困境,使可以协同解决的问题因长期难
             以形成共识而复杂化、严重化, “最终的结局是大家都不愿意见到的:烂在地里的玉米,
             过度放牧的草场和陷入僵局的政府” ,个体理性没有带来集体理性。
                                                   〔 32〕
                 四、组织协同圆心、机制衔接中心、人员联动核心:政党基于价值的整合逻辑与城市
             社区 “党领共治”

                 根据政治整合理论,分化的社会难以健康发展,需要政治主体将不同社会力量有机统
             合到一个统一框架中去,最终实现一体发展。 由于能够代表最广泛人民根本利益,在中
                                                            〔 33〕
             国语境中党是社会利益和力量的整合者,在 “单位制”时代党可以通过单位整合社会,
             但改革开放带来的社会分化,使党直面多元而又碎片化的利益群体,不得不采取新的社会
             整合模式。党建引领下的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协同即 “党领共治”,便成为社区多
             元力量整合的一种理想类型与必然选择。
                  (一)组织协同圆心
                  组织协同是基础,它为分散于各行各业、各条各块的治理主体整合为一个统一的治理
             共同体提供了组织载体和依托。
                  一是体制内的组织整合。从纵向看,社区身处问题一线,需要处理大量问题却无相应
             权限,由于担心过多请求上级支持会被打上能力不足标签,不愿或选择性上报情况下矛盾
             会在基层累积。X 市进行了 “社区吹哨、部门报到”改革,赋予社区 “落实评价”的对
             上级职能部门考核权,通过 “事权归街道、指挥在社区”实现体制内组织协同,这一改
             革的实质是基层党组织主导的群众需求快速响应过程,让身处一线的社区既能第一时间发
             现问题更能第一时间解决问题。从横向看,X 市大力构建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社区党组
             织为中坚、辖区单位党组织为结点、党建联席会议为平台的区域化党建格局,通过定期协
             商公共议题,推进资源共享,增强社区党组织能力,打破多主体相对隔离状态。通过打通
             “上下”“内外”两个方向阻隔,破除不同主体间组织壁垒,形成上下联动、条块协同、
             功能优化、共建共享的治理 “一张网”,使社区逐渐走出功能行政化、能力薄弱化、地位
             悬浮化困境,这种超越政府科层体系的组织协同能力,是其他治理主体无法实现的。但也
             应看到实践中联合党委、多方联动共治联席会等组织载体主要基于平等自愿原则运转,行
             政级别偏低,制度约束性、权威性与影响力普遍有限,整体仍属松散型组织形式。 可考
                                                                                                    〔 34〕
             虑将社区联合党委明确为县级党委非建制派出机构,以更有效发挥协同整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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