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7 - 《党政研究》2024年第1期
P. 107
社区和行政村中 ,则均数大致是每个社区和行政村中有 98 名 55 岁以下的党员。倘若以
①
45 岁作为社区党支部书记的指导性年龄上限,则在每个社区和行政村中的中青年党员均
数进一步下降为 69 名。以大多数城市社区动辄两三千户的规模来看,党员业主的数量优
势并不明显,同时社区内中青年党员后备力量薄弱,也严重影响了红色业委会新生力量注
入及可持续发展。
(二)新 “一肩挑”与 “交叉任职”,隐含着党建 “无限责任”风险
通常情况下,社区层面的 “一肩挑”和 “交叉任职”,主要是指 2019 年 5 月 8 日中
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以下简称 《意
见》)中所规定的 “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旨在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工作,提升社区治理效
能。与此类似的是,实践中一些小区红色业委会主任及成员也出现了新 “一肩挑”和
“交叉任职”的现象。如武城县 D 小区实行小区党支部书记和业委会主任 “一肩挑”,并
且小区党支部与业委会双方交叉任职人数不少于 3 人;杭州诸多地方则推荐社区 “两委”
班子成员进业委会、业委会主任担任社区党委或居委会兼职委员。其实,从形式上看来,
红色业委会契合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
见》中 “注重把党组织推荐的优秀人选通过一定程序明确为各类组织负责人”的要求,
创新了小区党建工作。尽管这种红色业委会实践中的 “一肩挑”“交叉任职”提法与上述
社区 “两委”书记主任 “一肩挑”或 “交叉任职”在概念主体界定上存有显著差异,但
这种差异亦是对 《意见》中法定提法的实践创新与内涵丰富。但在此需注意的是这其中
蕴含的潜在的治理风险。因为作为引领者,面对基层社区治理难题,党组织理应责无旁
贷,并是最终的负责者。这种情况下,治理责任则变成了无限责任,故现实中很多迁延不
决的治理难题、难以整合的资源等,最终都由基层党组织牵头来处理。这也容易引发一个
双重问题:一是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将成为社区治理的 “天花板”,该负责人的行为将直
接关系该社区的活力和治理效果,导致社区治理存在对该负责人 “过度依赖”的可能;
二是社区治理的活力源头将从社区倒转回基层党组织,“多元”社区治理及创新成效将大
打折扣,甚至不进反退。
(三)一肩多职,导致主职干部工作压力倍增和小区治理的复杂化
与上述问题密切相关的是,“一肩多职”还会导致主职干部工作压力倍增和小区治理
的复杂化。一方面,红色业委会在充分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同时,8 小时
之外的业委会服务也实实在在地增加了在职党员的负担。例如,将业委会的人员配置、分
工、协作完全建立在党员、特别是在职党员的奉献精神和服务热情的基础上,其可持续性
发展是难以保障的。另一方面,新 “一肩挑”和 “交叉任职”显著增加了小区党支部书
记、居委会主任、业委会主任等主职干部的工作压力。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任业委会主任、
又同时兼任居委会主任,从组织结构上看,是政党对自治性组织的深度嵌入。嵌入的初衷
是用以控制、规约并协调社区治理诸主体的分隔与冲突、缓解基层政权 “悬浮化”问
题 ,整合碎片化的社区,引领社区建设和发展。但这种嵌入性并非越高越好。其一,
〔 10〕
从直观的工作量上看,“一肩多职”带来的是多重工作角色的交叠和工作量的倍增,这种
① 2021年 1季度民政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有 49. 5 万个村委会、11. 3 万个居委会。现实生活中,居委会往往下辖
数个小区,这意味着在平摊到小区 (业委会选举范围)时,党员数量会更少。详见:民政部. 2021 年 1 季度民
政统计数据 〔 EB/ OL〕 . ( 2021 - 05 - 13) 〔 2022 - 08 - 05〕http:/ / www. mca. gov. cn/ article/ sj/ tjjb/ 2021 /
202101qgsj. html,2021 - 05 - 13.
0 · ·
1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