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6 - 《党政研究》202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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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共同体理念及其话语体系在人类早期政治文明实践中就已萌发。以孔子为代表的
             儒家学者把家庭伦理、社会伦理和政治伦理打通,将 “家国同构、大顺大同”作为治理
             共同体的理想追求,成为治理共同体内部成员人心归聚、精神相依的强大精神纽带。 古
                                                                                                       〔 3〕
             希腊亚里士多德等政治学家将城邦作为高层次的治理共同体,以居民对 “共善”的追求
             和达成最高最广大的善业作为共同体价值目标,有力促进了区域社会的发展。当今社会学
             意义上共同体概念发展于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他将共同体界定为以共同血缘、
             地缘和文化为基础,具有共同情感意志的相互关联、互亲互爱的结合体。新中国成立以
             来,对治理共同体的探索坚持以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为指导,将人民民主理念贯穿于治理共
             同体建构始终。马克思认为 “共同体”是 “现实的人”形成的利益团体,是人类生存发
             展的基本方式,人类只有通过 “真正的共同体”才能得到自由全面的发展,实现自身的
             解放。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互联互通、一脉相承,只有通过全过程
                    〔 4〕
             人民民主实践,才能摆脱共同体的 “虚幻性”,消弭人的异化,实现人的真正自由解放和
             社会的繁荣发展。

                  当前,我国关于基层治理共同体构建的研究以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为指导取得了显著进
             展,主要聚焦于基层治理共同体的建构逻辑和发展路径两大方面。基层治理共同体的建构
             涉及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制度逻辑和历史逻辑等多个维度。有的学者认为基层治理共同
             体的建构首先要厘清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的边界、功能和互动关系,进而营造复合共治的多
             元治理模型 ;基层治理共同体的内在逻辑具有多维性,应是秩序和谐的生活共同体、权
                          〔 5〕
             责适应的责任共同体、多元构成的利益共同体、社会进步与人全面发展的共同体 ;从一
                                                                                                  〔 6〕
             元主导到多元共治是基层治理共同体建构的历史之势 ;从有序服从走向协商共建是基层
                                                                     〔 7〕
             治理共同体建构的实践之变 。在基层治理共同体的发展路径方面,有的学者认为外界多
                                          〔 8〕
             重治理资源的嵌入为基层治理共同体建设提供了发展机遇 ;基层治理共同体正在加快实
                                                                          〔 9〕
             现从 “碎片化治理”到 “全周期治理”的政策理念转变和从 “行政主导型”到 “合作共

             治型”的政策结构转型 ;基层协商治理文化氛围营造、信任建设、合作网络建设为基
                                      〔 10〕
             层治理共同体建设提供了有力抓手 ;通过协商民主的联结功能,能够把多方主体有机
                                                  〔 11〕
             整合,构建一套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且主体相容的激励机制,实现增效共赢 。
                                                                                             〔 12〕
                  关于基层治理共同体的研究已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学界对其建构逻辑、发展路径等
             内容进行了深入探究,但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局限性。一是对基层治理共同体的动态把握有
             所不足。目前有学者将我国的基层治理共同体等同于滕尼斯等西方学者分析框架下的共同
             体,将治理共同体视为 “治理”和 “共同体”的简单叠加,混淆了两者在全过程人民民
             主实践基础上的辩证联系。基层治理共同体不是基于 “冒充的”“虚幻的”共同利益而建
             构的 “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 ,而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重要参与主体,关系人民
                                            〔 13〕
             群众切身利益,必须扎根协商民主实践对基层治理共同体的实践形态予以动态考察,在分
             析其运作逻辑的基础上总结其发展路径。二是对基层治理共同体与人民政协的互嵌性研究
             不足。当前,很多研究强调基层社会治理要积极导入外部治理资源,却大而化之,缺乏对
             于某一具体资源嵌入机制的深入研究,就基层实践而言其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并不强。同
             时,现有研究往往围绕外部因素对基层治理共同体的嵌入作用展开,缺乏对互嵌关系的双
             向互动研究,对基层治理共同体反作用嵌入客体的机制与影响尚未研究透彻。因此,基于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有必要深刻把握人民政协对基层社会治理的独
             特作用,系统总结人民政协垂直赋能基层治理共同体的方式和路径,总结政协建设与基层
             治理共同体构建双向赋能的机制与作用,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要素更好融入基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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