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 - 《党政研究》2023年第2期
P. 39
也将乡村纠纷带入了时间序列之中,使得乡村纠纷经历从发生前到发生中到发生后的阶段
演进。换言之,当前乡村所发生的矛盾纠纷既是昨日当事人猜疑、不满、怨恨等情绪的质
变,又将影响当事人后续社会关系的重构。因此,化解半开放性乡村纠纷,应从纠纷管理
走向纠纷治理,树立乡村纠纷治理全过程理念,科学研判乡村纠纷的生发根源与治理策
略,以面向未来的眼光重建纠纷化解后当事人社会关系的修复。当前研究乡村解纷方案或
机制的成果较多,而鲜见关乎乡村纠纷发生前的排查机制和化解后社会关系重建的研究。
从全过程纠纷治理逻辑出发,化解半开放乡村纠纷要健全纠纷发生前的排查研判机制、纠
纷发生中的化解策略、解纷后的社会关系重建机制。鉴于纠纷发生中的化解策略研究颇
多,在此,主要针对纠纷发生前与纠纷发生后两个阶段的建构提出可能思路。
一方面,重视对乡村矛盾纠纷排查、研判与预警、考核评估机制的建设。可由乡村网
格信息员收集社会舆情,依托各级综治中心网格平台,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录入、指派分
发、协同化解、事后监管全流程的 “一网通办”,做到矛盾纠纷纵向分级排查的闭环管
理。成立分层次考核小组,监督检查与考评考核不同层级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工作。比如,
政法委将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工作列入平安建设考评范畴;纪委、效能办要加强纪律监督、
效能监督,对任务未及时解决的镇、村干部进行约谈通报、问责处理。对受到相关问责或
处理的领导干部职工,其评先评优、绩效奖励将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在矛盾风险排查化
解工作中突出贡献,将在评先评优、绩效奖励、干部任用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另一方
面,抓好心理疏导队伍建设,实行专兼结合工作机制,及时修复乡村社会关系。成立村级
和镇级两支心理疏导队,提供专业心理咨询服务。村级心理疏导队可从村支部书记、综治
协管员、当地小学教师中推选组成。镇级专业心理疏导队,可吸纳来自高校、村卫生院等
事业单位的专业人员,也要注重发挥专业团体、企业和社会组织在提供专业人才和专业服
务方面的功能。心理疏导队要着重做好三个方面工作:要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普
及,组织心理健康普查活动;要健全社会纠纷介入机制,积极参与各层级纠纷事件的现场
调解;要完善纠纷事件化解后的关系修复机制。具体纠纷事件的现场调解固然重要,但是
为了避免次级纠纷或衍生纠纷的爆发,应给予纠纷化解后社会关系修复机制充分关注。心
理疏导队要结合乡村生活实际,开展个体危机干预、团体危机干预等专业性服务和活动,
及时修补因社会纠纷而来的社会关系裂缝,营造温馨的乡村社会氛围。
(二)推动地方性与现代性的和解,赋能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解纷权威
通过闽地陈村社会纠纷治理实践,发现村级调委会在解纷过程中发挥牵引功能,启动
解纷程序,整合解纷资源,实现乡村纠纷就地化解决。在我国,人民调解组织为人民群众
所乐于接受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既有群众性、自治性、民间性的一面,也有法律的认可
和政府支持的一面,构成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补充,被西方社会誉为 “东方经验”。尤其
在农村,村级人民调解制度作为国家司法制度在基层的延伸,其在化解社会纠纷、传承优
秀传统文化、维持基层社会秩序等方面具有社会功能和政治导向 ,助力乡村有效治理。
〔 41〕
实践表明,人民调解组织的客观存在及其功能发挥,在于其所依赖的组织结构与权力网络
能够提供权威。然而,进入半开放乡村社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社会资
源逐渐由个体占有,乡村劳动力向城市社会的自由流动,诱发了村民主体性与权利意识的
觉醒,打破了乡村原有秩序安排,导致基层人民调解的组织载体及其权威出现消解迹象。
当前,为了充分发挥村级人民调解组织的解纷动员功能,可从法律权威的输送、再组织
化、民间社会资本的濡化等方面着手优化。
其一,畅通联动机制,强化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人民调解协议
的达成与履行,代表着纠纷双方当事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信任与认可,体现了村级人民调
8 ·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