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 - 《党政研究》202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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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性知识,相关经验做法得到新华社政务智库等权威媒体关注,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文章
             涉及到的经验资料主要来源于笔者于 2022 年 6 月至 9 月在闽地陈村所做的田野调查。调
             查方式主要包括与陈村所在地的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座谈、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
             心”参观及工作人员访谈、参与式调查、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民访谈、政策文本资料
             收集等等。接下来,文章将以闽地陈村为例,进一步讨论半开放乡村社会纠纷化解的实践
             经验与内在逻辑。
                  (一)闽地陈村的半开放性社会结构
                  闽地陈村契合半开放乡村社会的基本特征。首先,从行政建制看,陈村村落建制较
             早,历经多变。村庄中有一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陈氏宗祠瞻依堂,建制年代为明代至民
             国,可以衬托出陈村的历史底蕴。该村现辖 13 个自然村、18 个村民小组,人口 1059 户、
             4096 人,党员 159 名。其次,从产业结构看,工农业并重,以第三产业为辅。陈村位于
             丹凤山下,主要以发展养殖鱼业、水稻、甘蔗、无公害蔬菜为主。近年来也利用村庄自然
             森林环境,发展城市郊区旅游业。村中有一半的人口到所在区级城市建筑业、餐饮业等领
             域务工,出省打工者较少。2021 年全村工农业总产值约 4 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约 15900
             元,村财收入约 60 万元。再次,从交通网络看,陈村村庄道路交织如网,村主干道均为
             水泥路面,交通便利,与所辖区政府距离 16 公里左右。最后,从村庄治理看,陈村是一
             个宗族性村落,以陈姓为大姓,还有袁、林、张等姓氏,早期通过宗族网络治理村落事
             务,当前村庄传统秩序资源仍然发挥作用。进入现代以来,国家力量下沉至陈村,先后设
             立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制度性组织,将陈村社会纳入到
             国家治理体系。同时,传统性的宗族理事会、民间信仰宫庙理事会、老人协会等村落自组
             织依然存续,但在村落秩序运作中多以象征性方式出现。正式性组织与自组织共同构成陈
             村内部治理体系的多元主体格局,而村落产业结构的重构、村落外出务工人员的流动、村
             际交通网络的便捷等则加快了陈村社会的半开放性结构,也为其有效化解乡村社会纠纷提
             出挑战。
                  (二)闽地陈村社会纠纷的治理实践
                  近年来,陈村立足半开放乡村社会纠纷现实,探索形成 “小事拉家常、难事大家谈、
             大事法律扛、事事有回访”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既实现乡村纠纷的就地处理,又增强村
             民对村级组织的认同与信任,促使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从 2012 年起,陈村转交到镇级的
             矛盾纠纷案件数量呈直线式下降,实现了无涉黑涉恶、无越级上访、无吸毒人员、无刑事
             犯罪的目标。调研发现,陈村社会纠纷治理经验聚焦于三个方面。
                  第一,纠纷属性的分层识别。纠纷属性的识别是化解乡村纠纷的前提。法社会学或法
             人类学从规范性角度,将日常生活中的社会纠纷划分为民事、经济、行政三类,每一大类
             纠纷中又涵盖了子类纠纷。比如,民事纠纷类包括邻里矛盾纠纷、劳动用工纠纷、婚姻家
             庭纠纷等。 这种划分方法较为理性化和规范化,便于学术研究展开,而对于乡村民众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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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此类方法又显得刻板化,由此陈村从经验感性出发区别乡村社会纠纷类型。面对半开
             放乡村社会纠纷的复杂化,陈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以下简称 “调委会”)根据处理难易程
             度,将乡村社会纠纷界定为 “小事”“难事”“大事”三类。“小事”意指纠纷发生及其
             社会后果较为轻微且容易化解,比如邻里口角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类型纠纷案件;“难
             事”意指纠纷争议事由具体明确且所涉及主体需要公权力参与,比如因农村土地、房屋产
             权、用工合同等类型纠纷案件;“大事”指向纠纷发生及社会后果极其严重且难以适用乡
             村社会化解机制,比如类似那些触碰到道德红线、法律底线、原则性或无法把控的重大矛
             盾纠纷事件。“小事”“难事”“大事”的纠纷属性话语叙述通俗易懂、便于村民熟知,也


                 ① 遵循学术研究伦理,闽地陈村为化名,文章所涉及到的相关经验材料部分除了由作者参与观察后总结外,还有
                    一部分来自调研单位提供,在此表示感谢,文责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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